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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阳县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2-28

关于《云阳县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渝环〔2024〕7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云阳县实际,起草编制《云阳县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稳定达标、美丽云阳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二、范围对象

以云阳县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农村区域为范围,涉及42个乡镇(街道)的448个涉农村社。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工作基础”“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附件”五个部分。

    (一)工作基础。阐明排查摸底情况,形成改进清单。

(二)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治理目标。

(三)主要行动。明确七大行动,即“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行动”“开展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行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资源化利用行动”“实施乡镇设施管网向农村纳管延伸行动”“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达标整改行动”“实施常态化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实施‘一村一策’及‘零直排村’示范建设”。

(四)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强化资金保障、形成治理合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四级治理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5个方面予以保障。

    (五)附件。云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一村一策”、云阳县集中达标处理和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清单、云阳县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延伸计划表3个附件。

四、政策问答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标准是什么?

答:应达到“模式适宜、效果稳定、群众满意、机制完善”4项治理标准。一是模式适宜。整村推进,分类治理,综合采取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4种治理路径,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能用则用、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二是效果稳定。确保治理成本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治理技术与当地管理水平相适应,治理模式与当地生产生活习惯

相适应,实现设施“建得起、用得了、管得住、效果好”。三是群众满意。村庄内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基本闻不到臭味、未在公共空间和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基本听不到群众怨言,治理效果为群众所认可。四是机制完善。围绕“高效、实效、长效”,健全污水治理机制、运行维护机制、监督评估机制、财政保障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确保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点位。

2. 云阳县农村污水治理(管控)存在哪些不足?

答:主要是存在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有待提升、城镇管网仍有进一步延伸空间及农村生活污水仍待精准治理(管控)等问题。

3. 云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科学规划,统筹协调;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三是建管并重,长效可靠;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4. 云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模式和技术应该如何选择?

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取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4种治理路径,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能用则用、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一是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模式。对于农村 20 户(或常住人口 50 人)以下单户、联户应利用化粪池或传统旱厕等,对黑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出水和灰水利用房前屋后“三小园”(小花园、小菜地、小果园)消纳利用。二是集中资源化利用模式。农村 20 户(或常住人口 50 人)—200 户(或常住人口 500人)聚居点经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后,无法实现房前屋后消纳利用,容易或已经形成集中污染,周边环境敏感度低,应采取集中资源化利用模式。三是纳管处理模式。乡镇污水处理厂周边 1—3 公里范围内 20 户(或常住人口 50 人)以上聚居点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后进入市政管网,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四是集中达标处理模式。农村 20 户(或常住人口 50 人)以上聚居点经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后,容易或已经形成集中污染,无法实现房前屋后或集中资源化利用,周边环境敏感度高,应采取集中达标处理模式,确保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5. 如何评判云阳县农村污水治理(管控)成效?

答:到2027年,全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累计建成87个“零直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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