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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25 字体:【

解读内容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2022年11月1日,云阳县以云阳府文〔2022〕30号向市政府申请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3个、撤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个。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3月2日以渝环函〔2023〕75号函告县政府:《方案》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要求及时依法公布实施。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一)主要内容:

调整云阳镇梅峰水库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公司肖家湾水厂水源地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撤销泥溪镇鱼鳞村2组溪沟桐林水厂水源地保护区。

(二)核心举措:参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适用对象:盘龙街道、云阳镇、红狮镇、泥溪镇饮用水水源地。

(四)执行标准:参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划定准保护区。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不涉及。

四、《关于调整、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核心高频问答

1.问:什么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

2.问:什么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答: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 1000 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3.什么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答:指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限制的核心区域。

4.什么是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答:指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为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

5.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答:指依据需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域。

6.水源地保护区内风险源有哪些?

答:可能向饮用水水源地释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饮用水水源水质恶化的污染源,包括但不限于工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运输石化、化工产品的管线、规模化畜禽养殖等点源;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他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物质的车辆、船舶等流动源;有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的无固定污染排放点的分散式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水等非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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