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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阳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的解读
日期:2023-06-20 字体:【

关于《云阳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安排,积极探索山区库区强县富民现代化新路子,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在抓好市级《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 策措施》(渝府办发〔202317号)全面承接落实的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会同政策主管部门多次商讨收集符合云阳实际的、能落地的、带动作用强的政策,并反复修改完善,最终提出6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形成《云阳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分别从企业奖补、资金配套、民生、绿色金融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布局和总体安排,提出支持市场主体发展6条措施。

一是强化融资保障。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按期还贷、续贷短期周转资金,费率按照0.1‰执行。对小微型企业、科技型小企业、涉农型企业缴纳的担保费用不超过1%

二是缓缴水资源费。企业或者个人可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三是缓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至20231231日,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实行缓缴一个季度,不收取滞纳金。

四是夜间经济示范区创建奖励。至20231231日,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县级示范(试点)创建项目(夜间经济、美食街区等)给予一次性专项资金奖励,不超过50万元/个。

五是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至20231231日,对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小麦、柑橘、花椒、脆李、中药材,养殖育肥猪、能繁母猪的主体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对自愿参保的主体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保费补助。

六是碳减排支持工具。至20241231日,支持银行机构发放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领域、23个子领域贷款。

三、有关说明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中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按规定执行;未注明执行期限的,有效期为长期。

四、针对支持政策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1.问:《云阳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制定中是否考虑了时点性政策?

   :在聚焦时点出政策方面,针对市36条政策覆盖范围外,我县强化融资保障”“缓缴水资源费”“缓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既有政策已经或即将到期等情况,在充分考虑各项政策有上位支撑依据,有现实条件能力基础上,拟继续推行实施。

2.问:《云阳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制定中主要围绕哪些方面重要考虑?

答:在工业支持政策相对较为完善的基础上,我们重点聚焦市场主体占比大、覆盖面广的服务业、农业领域,围绕农业提质、夜间经济等发展重心,提出了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夜间经济示范区创建奖励政策,强化主体保障,鼓励场景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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