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
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
截至2024年6月4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阳县移交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云阳县已办结2件。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
责任人 |
69 |
D3CQ202405240072 |
云阳县清水乡岐山村花漾山谷小区内的房屋被云阳政府部门以复绿为由进行拆除,且就地掩埋建筑垃圾。投诉人担心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现目前小区内有2栋房屋未拆除,也未通水电气,现诉求:核实就地掩埋建筑垃圾是否合法,并告知其房屋是否属于复绿范围。 |
云阳县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
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
已办结 |
无 |
117 |
X3CQ202405240063 |
云阳县渠马镇渠富村5组投诉人反映:1.玉龙电站位于渠马镇渠富村5组,始建于1989年,装机容量 320千瓦,权属高阳水管站,属于国有资产。三峡蓄水国家补偿后,具体人员以2022年退出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补偿款分款为准,将320千瓦的旧机房由175水位线下搬迁到175水位线之上。2.增效扩容落实执行不到位。2011年增效扩容改造补助资金到位,发电机、水轮机全都没换,钢管买来运到促进村1组范中仁门口堆放数月后,转运到高阳工业园区寄存堆放。3.因玉龙电站位于小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拆除补偿前,通过评估公司评估。玉龙电站近10年没有生产,电力公司没有发电量数据,未向水利局缴取水资源费的记录,本属报废电站,发电机、水轮机、钢管全部都没更换。但仍然按照国家增效扩容400千瓦标准、年龄进行补偿,由不合法变成合法,得到国家补偿资金。 |
云阳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1.督促县水利局妥善处置玉龙电站未更换450米的压力钢管情况并报备县国资中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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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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