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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日期:2024-06-04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

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

截至2024年6月4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阳县移交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云阳县已办结2件。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69

D3CQ202405240072

云阳县清水乡岐山村花漾山谷小区内的房屋被云阳政府部门以复绿为由进行拆除,且就地掩埋建筑垃圾。投诉人担心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现目前小区内有2栋房屋未拆除,也未通水电气,现诉求:核实就地掩埋建筑垃圾是否合法,并告知其房屋是否属于复绿范围。

云阳县

土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就地掩埋建筑垃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及是否合法”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重庆江来集团分两次对花漾山谷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两次拆除均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将拆除后的弃渣集中清运至临时弃渣场处置并按要求实施了覆土复绿工作,不存在就地掩埋建筑垃圾的情况。
2.关于“房屋是否属于复绿范围”的问题。根据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云阳县林业局、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云阳县公安局2023年7月3日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清水土家族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通告》等相关文件,该处房屋不属于拆除复绿的范围。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已办结

117

X3CQ202405240063

云阳县渠马镇渠富村5组投诉人反映:1.玉龙电站位于渠马镇渠富村5组,始建于1989年,装机容量 320千瓦,权属高阳水管站,属于国有资产。三峡蓄水国家补偿后,具体人员以2022年退出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补偿款分款为准,将320千瓦的旧机房由175水位线下搬迁到175水位线之上。2.增效扩容落实执行不到位。2011年增效扩容改造补助资金到位,发电机、水轮机全都没换,钢管买来运到促进村1组范中仁门口堆放数月后,转运到高阳工业园区寄存堆放。3.因玉龙电站位于小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拆除补偿前,通过评估公司评估。玉龙电站近10年没有生产,电力公司没有发电量数据,未向水利局缴取水资源费的记录,本属报废电站,发电机、水轮机、钢管全部都没更换。但仍然按照国家增效扩容400千瓦标准、年龄进行补偿,由不合法变成合法,得到国家补偿资金。

云阳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转移玉龙电站国有资产问题。据调查了解,该问题不属实。(1)2016年云阳县水务系统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全县水利水保站下属经营企业统一组建为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资产和债务一并转入该公司。(2)2023年11月16日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玉龙电站补偿资金分配问题通过法院起诉重庆龙景湾水电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经过两次开庭审理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4)渝02民终407号,最终判决限重庆龙景湾水电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分得的玉龙水库电站关闭补偿费用834516.00元。
2.关于增效扩容落实执行不到位问题,发电机、水轮机全都没换不属实,压力钢管没有更换部分属实。(1)根据玉龙电站增效扩容实施情况,该项目发电机、水轮机均已按照方案更换完毕,旧压力管道450米因安全等因素没有拆除更换。(2)玉龙电站增效扩容项目严格执行了《云阳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项目应享受补助资金124万元,按照工程拨付进度实际享受补助资金1099422.91元(450米压力管道更换安装费用140577.09元未拨付)。
3.关于玉龙电站补偿不公乱作为问题。据调查了解,该问题不属实。(1)根据玉龙电站增效扩容实施情况除450米旧压力管道因安全等因素未更换外其余项目均已完工,该电站在退出前处于停运状态,并非报废。(2)云阳县水利局委托重庆畅客达土地房地产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玉龙电站资产评估采用渝水〔2022〕12号文资产重置成本统一基准价法,最终评估价为241.81万元,并经县财评中心复核,评估程序、评估方法符合规定。

部分属实

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督促县水利局妥善处置玉龙电站未更换450米的压力钢管情况并报备县国资中心。
2.督促县水利局将增效扩容专户结存资金及时上缴县财政。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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