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CQ202405140042 |
云阳县青龙街道复兴镇上屠宰厂(投诉人不清楚屠宰厂具体的名字,复兴镇仅一个屠宰厂),产生异味扰民;该厂污水直接排入长江(排污口位于复兴镇儿童公园外面),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
云阳县 |
大气 |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青龙街道复兴镇屠宰厂”实为云阳县森发食品有限公司,该厂主要从事生猪屠宰业务,年屠宰规模9万头左右,具备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及过滤池、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该厂建于2003年,建成初期周围无居民楼,后因城市发展,周边规划建设居民楼,属于屠宰厂建设在先居民楼建设在后。 2.现场调查发现,一是屠宰车间堆积猪毛等废弃物未及时清理。二是生猪屠宰作业后清洗不及时,消毒力度不够。厂区内部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味,受气候、地形风向等因素作用,对周边部分居民有一定影响。 3.在对屠宰厂周围环境及污水流向进行调查后,该厂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直排长江的情况,举报内容“该厂污水直接排入长江”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降低屠宰异味,强化生猪屠宰和检疫工作,努力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处理情况: 1.责令限期整改。县农委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处理猪毛等废弃物;二是加大洗消力度。 2.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污水排放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3.强化生猪屠宰和检疫工作。根据市农委文件要求,2026年1月1日零时起,对未接受检查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停止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 整改情况: 1.屠宰厂定期清理废弃物,加大洗消力度,异味扰民问题已解决; 2.未发现污水直排长江的情况。 3.青龙街道办已撤回官方兽医,停止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逐步关停并搬迁森发食品有限公司。 |
已办结 |
无 |
|
2 |
D3CQ202405230078 |
云阳县大燕路46号居民小区内宠物店,该店宠物狗长期在小区随意排便,叫声扰民,异味严重,宠物狗的狗毛长期飘进住户家里,影响生活。投诉人要求宠物店搬迁。 |
云阳县 |
大气 |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大燕路46号小区内宠物店实为“佳百利宠物”,距离46号居民楼小区仅10余米,该宠物店位于大雁路一楼,具备营业执照,经营宠物及宠物用品销售;宠物美容;宠物寄养等项目。 2.该店设有一间狗舍,朝向居民小区一侧的窗户敞开,存在犬吠声、异味、狗毛从窗户传入小区,影响居民生活。狗舍内犬只为周边居民临时寄养,存在犬吠情况,有时引发犬只集体争吠声音较大。 3.该宠物店存在将店内犬只系在室外车辆、行道树旁有当街排便等情况。 除宠物店管理的犬只外,周边养犬居民牵狗进出或经过小区,犬只在地面留有粪便未及时清理。 |
属实 |
降低犬吠声、异味、狗毛扰民,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处理情况: 1.针对犬吠问题,一是宠物店经营者加强管理,发生犬吠时及时安抚制止;二是对活跃易吠的犬只佩戴狗嘴套。三是关闭朝向居民小区的窗户,并设置隔音措施减少声音外传。 2.针对存在的异味问题,一是宠物店经营者加强店内门前清扫,禁止将犬只外系至室外。二是物业保洁人员做好居民小区内部卫生,环卫人员做好街道卫生清洁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属地街道加强巡视,防止问题反弹。 整改情况: 1.宠物店主已给犬只佩戴狗嘴套,关闭犬舍窗户,安装隔音泡沫阻止狗舍犬吠声、异味、狗毛外传。 2.宠物店主已将室外犬只转移回店内,承诺不再外系犬只。 环卫人员已清理街道卫生,路面无犬只粪便。 相关问题已解决。 |
已办结 |
无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