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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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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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CQ202405240072 |
云阳县清水乡岐山村花漾山谷小区内的房屋被云阳政府部门以复绿为由进行拆除,且就地掩埋建筑垃圾。投诉人担心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现目前小区内有2栋房屋未拆除,也未通水电气,现诉求:核实就地掩埋建筑垃圾是否合法,并告知其房屋是否属于复绿范围。 |
云阳县 |
土壤 |
经查,“就地掩埋建筑垃圾问题”不属实,清水违建拆除建筑弃渣均清运到统一的弃渣点进行处理;“现目前小区内有2栋房屋未拆除,也未通水电气”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解决水电问题 |
1、处理情况:(1)是根据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云阳县林业局、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云阳县公安局2023年7月3日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清水土家族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通告》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存2栋房屋不属于复绿范围;(2)是2023年8月和12月,县委县政府牵头,县规资局、县林业局、县江来集团等部门一同,对清水辖区内上述文件通告的违建进行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分别掩埋在军警民基地大门上行100m和吉鑫小学下行150米处,两处选址均由县规资局、县林业牵头选址,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江来集团负责具体实施,掩埋后的现场也进行了覆土复绿处置,不存在就地掩埋情况。 2整改情况:按照上述违建专项整治通告,清水辖区内涉及的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我乡持续做好违法建筑严控态势,巡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致力于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治理格局。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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