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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5-07-23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云阳县党委和政府

公示日期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6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云阳县于2020年违规建成三坝溪综合砂石码头,侵占岸线1112米。2021年12月编制的《重庆港云阳港区专项规划(2035年)》将该码头占用的536米岸线纳入规划范围,并据此获得岸线使用审批手续。但现场督察发现,该码头其余违法占用的576米岸线仍未退出,且已完全硬化,岸线自然生态受到破坏。云阳县云安联盛码头早已建成,至今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长期违规占用岸线约800米;灯笼桥码头获批使用岸线65米,但实际占用约250米”“云阳县云安联盛码头、灯笼桥码头岸线利用效率仅为规划的19%和26%,低效利用问题突出”“云阳县凉水井砂石堆场、奉节县二煤厂码头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长江一级支流汤溪河、梅溪河”。《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云阳县党委和政府按以下措施完成整改任务:

1.开展三坝溪码头536米港口功能区和576米功能退出区划定工作,拆除三坝溪港口功能退出区设备、设施。开展联盛码头、灯笼桥码头港口岸线区域划定工作。开展灯笼桥码头在消落区堆放砂石清运工作。开展凉水井砂石堆场下河道路、临时用房等构筑物拆除和生态修复工作。

2.依法取得联盛码头岸线使用相关手续。2025年6月底前,对联盛码头功能退出区拆除方案进行评估,并按照经属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评估结论,对功能退出区拆除后不会引发次生灾害或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3.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三坝溪码头功能退出区砂石清运工作。

4.2025年6月底前,完成联盛码头、灯笼桥码头超港口岸线应拆除部分区域生态修复。

5.2025年12月底前,对三坝溪港口功能退出区拆除方案进行评估,并按照经属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评估结论,对功能退出区拆除后不会引发次生灾害或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6.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全县码头联合执法巡查机制,严厉打击侵占岸线、超泊位经营、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

云阳县党委和政府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已完成三坝溪码头536米港口功能区和576米功能退出区划定工作,清运功能退出区堆放的砂石2.3万吨;按照地质灾害评估结论意见,拆除挡墙2029立方米、设备设施3套,破碎混凝土地面1.1万平方米,实施生态复绿3.4万平方米。二是已按照《重庆港云阳港区专项规划(2035年)》,完成灯笼桥码头港口岸线区域划定工作;清运灯笼桥码头消落区内堆放的砂石1800吨,并拆除违规修建的作业平台,实施生态复绿4600平方米。三是已按照《重庆港云阳港区专项规划(2035年)》,完成联盛码头港口岸线区域划定工作,依法取得联盛码头150米岸线使用手续;按照地质灾害评估结论意见,拆除码头塔吊2座、输送带2条、挡墙3075立方米、货仓隔断7913立方米,破碎混凝土地面8196平方米,实施生态复绿1.7万平方米。四是已关停并拆除凉水井砂石堆场,累计清运砂石2.5万余吨,拆除砂石加工和传输设备1套、下河道路2处、沉沙池1个、临时用房1间,实施生态复绿1.6万平方米。五是已制定《云阳县码头岸线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开展联合巡,查严厉查处侵占岸线、超泊位经营、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年6月26日,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组成验收工作组,对云阳县三坝溪码头、云安联盛码头、灯笼桥码头、凉水井砂石堆场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

验收意见:经验收核查,已整改到位,建议验收通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55162281

电子邮箱:1174523976@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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