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市级整改任务模板)
整改任务概述 |
云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不够有力。2023年,云阳县优良天数为345天,较2022年减少12天,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云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不健全,联合执法频次低,3年期间累计开展4次。 |
整改责任单位 |
县生态环境局 |
整改目标 |
完成2024年云阳县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即:优良天数达350天以上,pm2.5平均浓度27μg/m3以下。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冬春季 PM2.5 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实施《云阳县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控,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生活”四大污染源协同管控。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加快推进城区汽修集中钣喷中心建设和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强预警预报,科学分析预判,紧盯超标高风险天数,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对建议措施,全力争抢每一个蓝天;二是建立健全部门联控、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和奖惩考核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督察调度力度,充分发挥云阳县蓝天群信息共享、学习交流、统筹调动作用,强化部门、乡镇(街道)压力传导,增强工作合力。 整改成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有效。2024年,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8天,达标率为97.81%,较去年同期增加13天,达标率同比上升3.29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6;PM2.5平均浓度24μg/m3,同比降低1μg/m3,全市排名第7。优良天数和PM2.5平均浓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督查调度、奖惩考核、统筹协调、联防联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乡镇(街道)压力传导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
整改时间 |
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朱云联系电话:5518153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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