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市级整改任务模板)
整改任务概述 |
云阳县人和街道、青龙街道部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金田塑业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三套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全部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多处废气未经处理进入外环境;鑫铭混凝土有限公司、道瑞科技有限公司、阳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喷淋设施未开启,车辆进出场地设置的冲洗设施未使用。 |
整改责任单位 |
县生态环境局 |
整改目标 |
督促金田塑业有限公司、鑫铭混凝土有限公司、道瑞科技有限公司、阳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完善涉气企业日常监管机制。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是加强对相关涉气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法意识。督促相关涉气企业建立完善环境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对金田塑业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三套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治,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无废气直排外环境。督促鑫铭混凝土有限公司、道瑞科技有限公司、阳城混凝土有限公司规范使用原料仓库喷淋设施,确保车辆进出场地设置的冲洗设施长期依规正常使用。三是完善涉气企业日常监管机制,将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重要对象,增加巡查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辖区定期巡查机制。 整改成效:一是金田塑业有限公司、鑫铭混凝土有限公司、道瑞科技有限公司、阳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反馈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2024年云阳县夏秋季“治气”攻坚行动为契机,对全县涉气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并整改涉气企业69个,约谈企业7家,处罚企业1家。三是涉气企业日常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涉气企业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 |
整改时间 |
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朱云联系电话:5518153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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