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市级整改任务模板)
整改任务概述 |
云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不严。原云阳县水务局未按规定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整改责任单位 |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
整改目标 |
督促云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重新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取得批复。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是督促运营单位完成云阳县污水处理工程(云阳县工业园区A区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并报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批。2024年7月12日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做出审批决定〔渝(云阳)环排口审〔2024〕4号〕。二是结合渝快政中新渝快办系统,梳理入河排污口设施事项办事指南,简化了办事流程,完善了审批程序。 |
整改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前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 系 人:朱云联系电话:5518153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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