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不足。云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未开工,北部新区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尚未完工,导致2023年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为112.8%、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却不足30%。 |
整改责任单位 |
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双江街道、青龙街道、县兴云集团 |
整改目标 |
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效能,确保污水应处尽处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通过对体育场-卧龙桥-云师一线实施管网改造3.25公里,将体育场一线的生活污水分流至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云阳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5-9月日均负荷110.48%,比2023年同期下降5.3%;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自5月份以来,日均处理污水约5500吨,负荷率提高到55%。 |
整改时间 |
2024年8月底前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 系 人:朱云联系电话:5518153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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