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群众信访投诉查处情况公示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云阳电20231224004 |
云阳县江口镇金子村一家砂石厂无手续非法营业,在河里开采砂石,岸上加工时污水直排,粉尘及噪声扰民;江口镇五星村两家砂石厂无手续非法营业,在河里开采砂石,岸上加工作业时污水直排,粉尘及噪声扰民。 |
云阳县水利局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交办件以来,联合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江口镇政府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云阳环督办转〔2023〕30号”信访投诉案件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一是位于江口镇金子村的云阳田垭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砂石加工厂,该加工厂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该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渝准采证字〔2017〕第11号),许可采期为2017年7月3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未发现超许可开采砂石的行为。该公司办理有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建有三级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成品堆场采取了遮盖等降尘措施,生产设备进料、破碎处设置有洒水设施,无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位于江口镇五星村的云阳昌盛沙石加工有限公司经营的砂石加工厂,该加工厂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厂区内无河道砂石,砂石主要来源于巫云开高速洞渣和江口镇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弃渣,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采砂行为。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位于江口镇五星村的云阳县超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的砂石加工厂,该加工厂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厂区内无河道砂石。经江口镇政府联合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现场堆放有江口镇居民刘迎春承包鱼塘的清淤料,该公司没有挖采砂石的行为。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存在“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1.县生态环境局于12月26日对云阳昌盛沙石加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1月22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28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在办理环保有关手续并验收通过后才能生产。 2.县生态环境局于12月26日对云阳县超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4月8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在办理环保有关手续并验收通过后才能生产。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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