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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3-03-28 字体:【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全县68座电站无流域规划和规划环评,39座电站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61座电站无生态下泄流量设施,5座电站位于自然保护区内,7座电站仍在建设中手续不完善。

整改责任单位

云阳县水利局

整改目标

1.完善68座电站的流域规划和规划环评;

2.完善39座电站的环保相关审批手续

3.61座电站设置生态下泄流量设施。

4. 5座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电站完成整改;

5.7座在建电站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对全县68 座无流域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电站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建台账。我县68座电站位于汤溪河、小江、磨刀溪(含泥溪河)、长滩河、梅溪河、长江一级 支流(云阳段)流域,2020年12月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20) 710号)全部完成上述河流流域的规划环评。

二、39座农村小水电站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经清理核查,我县只有太平等38座电站未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在38座未办理项目环评手续电站中,大湾等12座电站属于合理缺项,龙缸等7座电站已退出不需要再办理,县水利局分别向需要办理项目环评手续的太平等12座电站下达了办理催告单,上述电站于2020年12月前全部完成了项目环评手续的办理。

三、61 座农村小水电站无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我局严格按照渝水函〔2017〕189号和云水务〔2017〕217号)要求,制定难以保证生态基流“问题电站”整改细化方案。截至2018年8月底前已全面完成61座引水式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程,并认真履行环保责任,足额泄放生态流量,确保大小河流不存在减脱水河段。同时,以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云阳县难以保证生态基流“问题电站”整改工作情况的函》(云阳府(2018)208号)及附件上报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备案。

四、5座农村小水电站位于自然保护区内。将太平电站列入整改类,金龙、富渠、建全、玉龙水库电站列为限期退出类。已完成泥溪河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太平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环评审批、太平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完成金龙、富渠、建全、玉龙水库电站退出工作。

五、7座农村小水电站仍在建设中。即沙市、余水、青龙咀、双门一级、双门二级、和众、渠马7座电站,7座电站都有项目环评,只有双门一级、双门二级两座电站缺少流域规划环评,需要补办。水利局以现场约谈、通知催告等方式督促业主进行了补办,截至2020年12月底,双门一级、双门二级两座电站已完成了流域规划环评手续的办理。

成效:一是改善了河流生态环境。通过电站生态流量的泄放,消除了45条河流152.222公里的脱水河段,每年新增泄放生态水量85585.39万方,确保了河流沿线,特别是取水坝下游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非季节性河流重现水清、岸绿的自然景象。二是建立了严控小水电开发制度。老旧电站需要完善的审批手续,通过本次整改,已经全部完成补办,再不存在“四无”电站,改变了小水电多年无序开发局面,进入了有序、可持续和绿色发展之路。三是建立了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制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建设技术指导意见》、《云阳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建立执行,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管理有章可循。

整改时间

2018年9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朱云   15215061626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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