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4 批 2018 年 7 月 4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办理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转2018-0704-001 |
莲花垃圾填埋场超期超负荷运行,且导流管发生堵塞,无渗滤液排放。垃圾填埋场西南角设置了一根临时导流管,未落实雨污分类措施,雨水沟有渗滤液外排痕迹。 |
人和街道 |
土(垃圾) |
城管局 |
2018年7月5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问题属实,因莲花垃圾填埋场现已处于超负荷运行,坝体较高,在下大雨期间,存在有少量跑冒滴漏现象。 |
属实 |
一是垃圾处理场超期超负荷运行采取的措施是增大填埋场的库容。利用后期山体增高可增加大量的垃圾填埋空间,并充分的发挥本场重型机械的作用,使用本场自有的挖掘机与人工配合搭建平台、拓展空间。随着垃圾堆体年久的分解沉降,为填埋场的垃圾增加了填埋空间。采用压实机、挖掘机对进场垃圾反复压实、减少覆土厚度等手段增大容量;二是导流管发生堵塞无渗滤液排放的问题。采取增大导流管直径,加大导流管的收集管口,在收集口加高收集污水拦坝等措施;三是垃圾填埋场西南角设置了一根临时导流管。是由于垃圾堆体不断提高,在处理垃圾时层层压实进行覆土。上层垃圾污水大部分渗漏不下去,底层收集污水管网只能收集一部分,表层垃圾产生的渗滤液采取表面铺设的临时收集管网收集入渗滤液收集池内;四是对处理的垃圾表面进行防渗膜覆盖,主要是雨污水分流的作用。在整改中完善垃圾处理场的生产设施设备功能,加大周边巡查力度,防止渗滤液的渗漏现象发生;五是正在准备莲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进快启动封场工程项目建设。 |
责令整改 |
2 |
转2018-0704-002 |
人和街道人和污水处理厂2期未选址,人和社区约2000人生活污水未收集(无生活污水处理厂),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雨水管网进入澎溪河 |
人和街道 |
水(生活污水) |
城管局 |
7月5日经县环保局青江公司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人和街道立新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污水收集泵站2座和污水接入干管约3.2公里,将立新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到马家梁泵站,经提升输送至人和工业园区A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重庆环保投资公司负责泵站及泵站出水口至人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水口主管网建设,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负责立新社区二三级管网及接入到泵站的污水主管网建设。 |
属实 |
市环投公司实施的“立新社区泵站及接入干管工程”在2018年3月开始启动,现已完成泵站选址意见书,正在申报可研审批。 青江公司实施的“二三级管网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2018年下达了资金计划。由于二三级管网必须待泵站位置确定后才能完善设计,因此,在市环投公司完成泵站选址后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现已完成设计和会审,施工单位正在根据会审结果完善施工图设计方案。 为尽快落实一是县环保局协调市环投公司提前开展泵站和主干管现场建设工作;二是青江公司加快完成施工图审查、预算等前期工作,力争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查、11月底完成施工招标、2019年6月底前完工。三是县环保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倒排工期,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完工投运。 |
责令整改 |
3 |
转2018-0704-003 |
龙岗水库、桂花水库,龙岗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有散养家禽,桂花水库一级保护区标志牌设置错误,水库有3处垂钓。 |
人和街道 |
水(饮用水源) |
水务局 |
经调查核实,龙纲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农户散养家禽的行为,桂花水库一级保护区标志牌内容设置错误、水库有垂钓现象。 |
属实 |
1、已经督促人和街道办事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散养家禽农户加大宣传、劝解力度,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养殖场。 2、责令宏源公司三日内将标志牌中的“二级保护区”改为“一级保护区”;加强监管和巡查,对垂钓者劝其离开和宣传在保护区不能垂钓、游泳等行为。定时观测保护区水质状况,如有水源地水质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配合处置。 3、根据《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函告县环保局依法组织查处在饮水水源保护区内散养、垂钓等违法行为。 |
责令整改 |
环保局 |
农岗水库和桂花水库,隶属云阳县宏源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年被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云阳县人和街道的主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属小一型水库,水源为地表水,供应约20000多人饮水。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有保护区内居民12家,其中有一家养殖有60只鸭子,还有2名垂钓者,桂花水库的保护区界碑也设置错误。 |
属实 |
1.责令宏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巡逻阻止和报告环境违法行为,重新设置界碑; 2.责令刘小兵停止养殖; 3.责令垂钓者离开,并宣传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 |
责令整改 | |||||
4 |
转2018-0704-004 |
澎溪河距离入江口3km处 澎溪河左岸,违规堆放砂石千余方。 |
双江街道 |
土(垃圾) |
水务局 |
距离澎溪河入江口3km处,左岸违规堆放砂石约2000方。经向当地村民向兵调查了解,该堆砂石是一个名叫邬厚年的人在2014年堆放的,当时准备用于自己修建房屋。由于欠债太多,已于2014年外出躲债,现已联系不上。 |
属实 |
我局已联系邬厚年亲属温方云(妹夫),通知邬厚年尽快来我局接受调查,限定15天内将砂石清除。 |
责令整改 |
5 |
电2018-0704-001 |
云阳县上环路728号上次反映的问题已经铲除,担心以后死灰复燃,至今喂鸡喂鸭的房子未拆除,粪便继续排放,建议立马进行绿化。 |
青龙街道 |
土(垃圾、污染场地) |
城管局 |
7月5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角落有零星的菜还未清理,有几处喂鸡喂鸭的栅栏。 |
属实 |
7月5日县城管局安排执法人员再次到上环路728号进行了实地查看,举报称担心死灰复燃种菜的问题不存在。因当时是动用的挖机操作作业铲除的菜地,角落有零星的几株菜没有清理干净,7月5日已安排专人彻底清除,同时组织人员将此处以前喂鸡喂鸭的栅栏全面清理。 |
责令整改 |
6 |
电2018-0704-002 |
反映农坝镇万桃亨养猪场至今未整改,要求拆除。万远成养猪厂等污水排入井中,影响居民吃水。 |
农坝镇 |
水(畜禽养殖) |
农委 |
万桃亨养猪场的生猪开始转移到万春的养殖场进行养殖,现转移转移相关事项已在有序进行中。万运成附近100米水井经查看、闻、尝,水质清澈、无异味,未发现受污染,自从附近村民吃自来水后,仅在冬季大堰枯水时作为补充饮用水源。 |
部分 属实 |
万桃亨养猪场达成统一意见:立即停止该猪场饲养生猪,将现饲养的80头生猪转移至其儿子万春经营的养猪场寄养3个月,寄养期间,边养边出栏,3个月内处理完80头生猪,养殖场化粪池及周围环境清理干净。 万运成养殖场:及时将寄养在何作国猪舍的9头生猪转运回万运成自家猪舍饲养;限定万运成于2018年7月30日以前将粪污治理设施设备整改到位,修建贮液池30立方米,雨污分流沟(或管道)100米等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养殖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避免猪场粪污及臭气对周边环境污染和住户的影响。 |
责令整改 |
环保局 |
此投诉为重复投诉,万海清养猪场养殖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后,有部分废水外渗,渗漏的废水进入下方田里及坟地。该养猪场下方一米为龙洞大堰,大堰采用混凝土防渗措施,堰内水质清澈无异味,未发现有废水排入大堰污染水源的情况。 万运成养猪场养殖废水接入家庭粪坑,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但粪坑旁水沟有少量粪污痕迹,负责人介绍是因为以前暴雨导致家庭化粪池满溢所致。 |
部分属实 |
一是对万海清养猪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责令两家养猪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采取限产、处理存栏生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等措施进行治理。 因万海清养猪场位于龙洞大堰上方,存在污染隐患,为彻底消除污染隐患,通过与业主沟通后,业主万海清同意关闭养猪场并不再从事养殖。截至7月6日,该养猪场已将存栏生猪全部转移。万运成养猪场属于适养区,目前正在筹备修建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
已对万海清养猪场立案查处,拟处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 |||||
7 |
电2018-0704-003 |
反映者系双江中学一学生家长,反映双江中学校学习与休息环境差,学校附近车流量大,宿舍与教室均在公路边上,深夜与清晨汽车噪音大,严重影响学生休息与学习,建议县交警大队对该路段的货车、大客车、三轮车禁止通行。 |
双江街道 |
声(交通噪声) |
交巡警 |
双江中学门前滨江大道及后门体育路段是目前我县连接人和-巴阳—万州方向、黄石-高阳-南溪-江口方向、云阳与沪蓉高速互连的主要通道,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周边道路有违法鸣笛、车辆乱停、货车闯禁、车辆逆行等交通违法现象。 |
属实 |
一是利用路检路查时间发放禁鸣宣传单400余份;二是交巡大队利用双微平台发布禁鸣宣传提示2次,县内受信2500余人次,市内受信21000余人次;三是完善禁鸣、限行等交通标志标牌4处;四是开展双江中学周边道路集中整治,加大对过往车辆违法鸣笛、车辆乱停、货车闯禁、车辆逆行的查处力度。其间,共查处违法鸣笛18件,车辆违停225件,货车闯禁3件,货物飘洒10件,冒黑烟1件,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16件。 |
无 |
8 |
电2018-0704-004 |
1、上环路728号3栋居民反映之前反映的种菜问题铲除后,又在重新耕种。2、三栋一单元8楼安装的机房,噪声大、辐射大,希望查看解决。 |
青龙街道 |
其他(放辐射) |
城管局 |
7月5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角落有零星的菜还未清理,有几处喂鸡喂鸭的栅栏。 |
属实 |
7月5日县城管局安排执法人员再次到上环路728号进行了实地查看,举报称担心死灰复燃种菜的问题不存在。因当时是动用的挖机操作作业铲除的菜地,角落有零星的几株菜没有清理干净,7月5日已安排专人彻底清除,同时组织人员将此处以前喂鸡喂鸭的栅栏全面清理。 |
责令整改 |
环保局 |
该基站已取得《重庆市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编号146020681),能有效说明该基站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在安全许可范围内。 现场检查时楼下居民反映机房的噪声对楼下居民生活产生影响,我局工作人员随即对机房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机房已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对原机房内空调进行更换,由柜机改为挂机。 |
属实 |
一是加强对移动基站设备设施的维护,发射角度和功率不得随意发生变化。 二是责成设备运营商采取更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切实解决机房设备噪声对楼下居民产生的影响。 |
责令改正 | |||||
9 |
电2018-0704-005 |
云阳县中环路1484号有三家火锅店(德庄、九格子、滋味小屋)油烟扰民,多次向政府反映一直没解决。另外,营业时间长,空调外机、抽烟机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 |
双江街道 |
气(油烟等)、声(企业噪声) |
环保局 |
被反映的四家餐饮店分别为云阳县德庄火锅店、云阳县滋味小屋中餐店、老六毛火锅城、九格子火锅店。其中,云阳县德庄火锅店位于3楼,主要从事火锅类餐饮服务。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也无专用烟道,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排至厨房后方夹墙;云阳县滋味小屋中餐店位于2楼主要从事中餐类餐饮服务。安装了油烟净化机,但无专用烟道,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至二楼后方夹墙;云阳县九格子火锅店位于2楼,主要从事火锅类餐饮服务。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自建一条排烟管道,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自建烟道高空排放;老六毛火锅城已关闭搬迁。 三家餐饮店厨房引风机、空调外机运行过程中均产生噪声。 |
属实 |
一是对云阳县德庄火锅店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是责令云阳县滋味小屋中餐店于7月18日前按环保要求建设专用烟道,如拒不改正则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待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然后对噪声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
已对云阳县德庄火锅店立案查处,拟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10 |
电2018-0704-006 |
水口镇老林村1组:1.谭洪文酒厂(支书开的)废水、废渣直接排入许家大院大沟,而许家大院沟与彭溪河支流相连。2.谭洪文酒厂臭水浸入周边居民田内,影响庄稼种植。3.生活用水被酒厂废水污染。 |
水口镇 |
水(企业排污) |
环保局 |
该投诉为重复投诉,经查证,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该酒厂已于2018年5月16日停止生产,生产区发酵池及燃煤锅炉无近期使用痕迹,无污染物产生及污水排放行为。 |
不属实 |
一是责令该酒厂,严禁擅自恢复生产。确需恢复生产的,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二是该酒厂已向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提交了关闭报告,承诺不再进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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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 |
该酒厂已停产停业。 |
属实 |
经水口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于2018年7月5日上午对水口镇老林村1组谭洪文酒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拆除了用于制酒的主要设备(冷凝器)。同时我局要求水口镇食药监所不定期的加强对该酒厂的监管巡查,防止其死灰复燃,一经发现其无证生产,立即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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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2018-0704-007 |
江口镇九龙村5组彭真平养猪场,粪便直排到汤溪河,最后流入长江,无任何沉淀或过滤的措施,直排长江,污染面积达几百亩,现已经污染到村民的生活水源。 |
江口镇 |
水(饮水水源、企业排污) |
农委 |
养殖场粪污设施不完善,经调查、走访未发现粪污乱排、乱流现象。 |
部分 属实 |
要求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与养殖场规模配套:一、严格控制养殖场饲养量(300头生猪当量);二、修建120立方米沼气池、900米还田管网,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体系;三、完善相关手续,和当地农户签订粪污土地利用消纳协议(180亩),保证充足的还田土地。并把处理建议反馈乡镇进行督办。 |
责令整改 |
环保局 |
彭真平养猪场位于云阳县江口镇九龙村5组(彭家湾),该猪场采取人工清掏的方式干湿分离,干粪暂存在干粪堆场,附近农户转运还田还地(综合利用);养殖废水通过管网集中收集后排入50米外的沼液池,再利用还田管网引排至下游农田和莲藕地。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无违法排污行为,沼液池未满(液面至容积的一半)。 消纳土地情况。该猪场未与农户签订土地消纳协议,养殖场附近可消纳土地面积约350亩(果林200亩)。 |
属实 |
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已责令该养猪场: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环保要求配套建设沼气池、落实沼液池防渗漏、防流失(雨淋)措施;二是对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沼气池)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立案处罚 | |||||
12 |
电2018-0704-008 |
云阳县上环路728号上次反映的问题已经铲除,担心以后死灰复燃,至今喂鸡喂鸭的房子未拆除,粪便继续排放,现在居民又开始划地准备种菜,建议立马进行绿化。 |
青龙街道 |
土(垃圾、污染场地) |
城管局 |
7月5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角落有零星的菜还未清理,有几处喂鸡喂鸭的栅栏。 |
属实 |
7月5日县城管局安排执法人员再次到上环路728号进行了实地查看,举报称担心死灰复燃种菜的问题不存在。因当时是动用的挖机操作作业铲除的菜地,角落有零星的几株菜没有清理干净,7月5日已安排专人彻底清除,同时组织人员将此处以前喂鸡喂鸭的栅栏全面清理。 |
责令整改 |
13 |
电2018-0704-009 |
反映人系云阳县亮水坪第4期房门面餐馆老板,本人餐馆被要求关闭,但是本人对要求关闭不服,要求给出一个解释和一个要求关闭的标准。 |
青龙街道 |
环保局 |
云阳亮水坪7号、8号楼不具备开设餐馆的条件,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7号、8号楼的餐馆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下达了责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二是下达了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还没有下达处罚决定。 |
属实 |
针对餐饮业的油烟污染问题,我局一般进行如下处理: 一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开设的餐馆,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有违法行为的餐馆要求立即停止经营,并处以元的罚款。 二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开设的餐馆,一律要求进行污染整治,对拒不整治的进行的进行立案处罚。 我局执法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对投诉人进行了解释。 |
已对责任人及投诉人作出了相关法律解释。 | |
14 |
电2018-0704-010 |
云阳亮水坪餐饮业主(一碗留香、山珍土菜馆、老成都餐馆、川东面馆、回家吃饭、吴抄手都市快餐、尚上点餐、强盛脆皮烤猪、胖子面馆等)现已被关闭业主,收到的停业关闭通知书,但没有告知关闭期限,同时还有几家餐饮没有关闭,认为处罚不规范、不彻底。 |
青龙街道 |
环保局 |
云阳亮水坪7号、8号楼不具备开设餐馆的条件,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7号、8号楼的餐馆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下达了责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二是下达了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还没有下达处罚决定。 |
不属实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说明。目前还没有下达处罚决定,所以程序是规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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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电2018-0704-011 |
反映:1、耀灵乡现在普遍开始办升学宴,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烟花爆竹对空气污染严重。2、耀灵乡2015年修建的污水处理池时监管不到位,管网都烂了,2018年又开始修建管网,但还是无人监管,担心污水处理池又是豆腐渣工程。 |
耀灵乡 |
土(垃圾) |
城管局 |
2018年7月5日经耀灵镇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1.经调查,耀灵镇截至目前还没发现普遍办升学宴的现象,对于全镇日常生活垃圾处理和烟花爆竹燃放治理,耀灵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耀灵镇从2017年开始全面深化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在村组主干道及人员集中的院落全覆盖设置了大量垃圾桶和垃圾池,用以收集群众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投资10万元新建了集镇临时垃圾中转站,投资3万元新建了柏木村临时垃圾中转站;二是全镇各村(社区)通过解决公益性岗位聘用专职保洁员共14名,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确保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及时。同时与万州龙驹火电厂协调,将生活垃圾收运业务范围延伸我镇,妥善解决垃圾清运难题;三是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转运”的长效机制已经建立健全,并正常运行。不存在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现象。四是对于烟花爆竹的燃放治理,组织了镇村干部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在场镇和林区设置了临时集中燃放点。同时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销场所的执法检查,严禁不法销售行为。 2.关于污水池和污水管网监管的问题。一是耀灵镇2015年修建的污水处理工程为污水处理池和一级管网,业主为县环保局,聘请了质量监理进行质量监管。2016年6月30日耀灵镇泥溪河爆发30年一遇的暴雨洪灾,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受损,一级管网损毁严重,并非因无人监管导致管网损毁。二是2018年开始的污水处理工程为一级管网和二三级管网建设,目前该工程正在施工。该工程按正规程序招标,聘请有监理,且由镇规建管环办主任杨中刚及大兴社区支部书记谭峰负责现场监督,不存在无人监管的问题。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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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
经现场核实未举办升学宴、未燃放烟花爆竹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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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电2018-0704-012 |
凤鸣镇五中队100米处凤凰加油站旁边的溪沟,自场镇建设以来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沟内,沟里臭气熏天,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请求尽快治理。 |
凤鸣镇 |
水(生活废水) |
城管局 |
经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该路段污水处置在五中队下方有一管网,因目前的污水产生量较大,不能完全流入现有的污水管网,造成以上问题。 |
属实 |
2018年5月上旬凤鸣镇政府、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已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研讨了处理意见。2018年6月29日上午,凤鸣镇政府与县青江公司再次查看现场并制定优化污水管网方案,待选定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整改,以将此处污水全部收集到污水管网中,彻底解决此区域内的污水问题。 |
责令整改 |
17 |
电2018-0704-013 |
云江大道1484号住户反映楼下老6毛、九格子等店的餐饮垃圾乱排乱放在宿舍楼下,油烟重,空调外机噪音大,且在宿舍楼下乱搭建厨房,要求解决 |
双江街道 |
气(油烟)、土(垃圾)、声(企业噪声) |
城管局 |
7月5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是2018年7月6日县城管局联合规划局、环保局进行现场查看,发现云江大道1484号楼下老6毛已经停业2个月,经查看九格子等餐饮店签订的废油回收合同,核实九格子等店的餐饮垃圾是由专门的废油回收经营部每天来收集,餐饮垃圾没有乱排乱放的现象;二是油烟问题已由县环保局牵头整治;三是在宿舍楼下乱搭建厨房已由县规划局整治。 |
责令整改 |
环保局 |
被反映的四家餐饮店分别为云阳县德庄火锅店、云阳县滋味小屋中餐店、老六毛火锅城、九格子火锅店。其中,云阳县德庄火锅店位于3楼,主要从事火锅类餐饮服务。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也无专用烟道,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排至厨房后方夹墙;云阳县滋味小屋中餐店位于2楼主要从事中餐类餐饮服务。安装了油烟净化机,但无专用烟道,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至二楼后方夹墙;云阳县九格子火锅店位于2楼,主要从事火锅类餐饮服务。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自建一条排烟管道,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自建烟道高空排放;老六毛火锅城已关闭搬迁。 三家餐饮店厨房引风机、空调外机运行过程中均产生噪声。 |
属实 |
一是对云阳县德庄火锅店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是责令云阳县滋味小屋中餐店于7月18日前按环保要求建设专用烟道,如拒不改正则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待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然后对噪声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
已对云阳县德庄火锅店立案查处,拟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规划局 |
7月5日上午,经我局与双江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老6毛火锅、九格子火锅后侧违规搭建彩钢棚建用于经营,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我局已对该处2家违规搭建彩钢棚的商户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12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双江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 |
立案拆除 | |||||
18 |
电2018-0704-014 |
二派对面刘世群联建房排污水直接排入排洪沟后进入长江,该房屋无任何排污设施,6月26日投诉的,至今没得人来管 |
青龙街道 |
水(企业排污) |
城管局 |
6月27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刘世群联建房现名为星月湾,2017年12月建成,现入住的有10多户,目前建有生化处理池,不存在无排污设施。原有污水一直接入民德路201号污水排水管网,不存在污水排入排洪沟进入长江的问题。由于该污水管网从雨水井中间穿过,造成市民误认为污水接入排洪沟。为了规范排水设施建设,于6月27日责成刘世群联建房建设方进行整改,要求规范建设排水管网,污水管网立即从雨水井分离出来,从旁边独立安装,达到规范接入条件。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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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电2018-0704-015 |
青龙街道明德广场水库路46号楼附近大货车乱停乱放影响出现安全;摆摊设点的商户乱扔生菜垃圾,环境差 |
青龙街道 |
土(垃圾) |
城管局 |
7月5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内容属实。民德广场与46号楼之间车行道上随处停放车辆,有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现象。 |
属实 |
一是7月5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路段是交巡警规划临时停靠点,随即将群众诉求传达给交巡警,加强此段交通秩序维护管理;二是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处摆摊设点的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该处商户不要乱扔垃圾,不在该处占道从事经营性活动;四是7月5日起每天安排专人值守,防止此类现象再发生;五是对水库一线人行道上停放的僵尸车进行全面摸排,责令车主进行清理。 |
责令整改 |
20 |
电2018-0704-016 |
反映富正金海湾一带,因饭店较多,导致噪声大、油烟重,搭的彩钢瓦棚子离住户家很近,棚子上很脏,没人打扫,影响周边居民(青龙梯68号301、302、401住户),希望得到整治。(有可能是临江门火锅,但不确定) |
青龙街道 |
声(企业噪声)、气(油烟) |
城管局 |
7月4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内容属实(该件与受理编号:电20180703008为同一举报问题)。 |
属实 |
一是7月5日县城管局联合县规划局、县环保局、青龙街道青龙嘴社区责成该地段门市业主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治,当日已将雨棚上积存的垃圾杂物清除干净;二是青龙嘴社区将安排人员加强对金海湾一带雨棚卫生的监督管理,防止再发生此类现象。 |
责令整改 |
公安局 |
该区域的油烟重、乱搭建彩棚等问题,云阳县环保局、规划局已经先期作出处理,很多餐馆已在着手整改。针对举报所提到的噪音扰民问题,民警从青龙梯口“土鸡庄”门市开始,至“鹅掌门”门市之间的十余家餐馆进行了查看,通过问询得知他们的营业时间大都在晚上9点多就结束了,极少有夜市经营。 |
属实 |
民警依次对十余家餐馆的负责人进行告诫,一是门市不要经营得太晚;二是不要把就餐桌椅摆放至门市外;三是要劝诫客人在就餐时不要大声吵闹,以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如果发现有噪音扰民的现象,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处理。这十余家餐馆负责人均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尽量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责令整改 | |||||
环保局 |
此件系重复投诉。投诉人反映的饭店位于青龙街道青龙梯刘汉族联建房1-4楼,为商业门市,共有15家餐馆,分别为:云阳县河水餐馆、云阳县陶克春卤鸭店、罗发文诚信鸡鸭店、云阳县陶逸羊杂店、云阳县三毛羊杂汤锅店、云阳县鱼当家鸡做主汤锅店、云阳县王锅儿汤锅店、云阳县临江门火锅店、云阳县天麻火锅鸡店、云阳县整两杯餐馆、云阳县霜妈梭边鱼火锅店、云阳县鼎食居餐厅、云阳县乡巴佬汤锅店、云阳县徐名卤卤菜店、云阳县兄弟香辣蟹汤锅店。上述15家餐馆不与居民住宅层相邻,但无公共烟道,油烟直接散排。 |
属实 |
金海湾一带的餐厅开业时间较长,有的餐厅在2000年左右就已开业,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效后开设的餐厅基本没有,属历史遗留问题,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社会稳定等因素,采用区域综合治理和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办法,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综合治理工作组,全面综合解决金海湾一带的环境问题。 一是成立金海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青龙街道牵头实施综合整治,制定工作方案,解决排油烟的公共烟道的方案。 二是立案查处违法行为,为防止餐厅和门市业主不配合整治,需对所有餐厅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立案查处 | |||||
规划局 |
7月5日上午,经我局与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违建的地方是临江门火锅店的厨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我局已对临江门火锅业主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7月15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我局将协同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强制拆除。 |
立案拆除 | |||||
21 |
电2018-0704-017 |
补充“电2018-0704-015”,水库路僵尸车,希望清除掉,显得街道脏乱差 |
青龙街道 |
土(垃圾) |
城管局 |
7月5日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踏勘,该举报内容属实,水库路区域存在部分车辆长期停放现象,现工作人员正在全面排查。 |
属实 |
一是7月5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路段是交巡警规划临时停靠点,随即将群众诉求传达给交巡警,加强此段交通秩序维护管理;二是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处摆摊设点的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该处商户不要乱扔垃圾,不在该处占道从事经营性活动;四是7月5日起每天安排专人值守,防止此类现象再发生;五是对水库一线人行道上停放的僵尸车进行全面摸排,责令车主进行清理。 |
责令整改 |
22 |
电2018-0704-018电2018-0704-019 |
反映云阳县污水处理厂(云阳金田首府小区)异味严重,要求整改 |
青龙街道 |
水(生活污水) |
环保局 |
云阳排水有限公司主要处理城区污水,2003年6月采用的SBR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4万吨,实际每日处理污水3.5万吨,已达到负荷的87.5%。 经查,该公司运行规范。由于城市发展,居民区距污水处理厂距离太近(不足30米),对环境较敏感的人有一家影响。检查时,进水井和污泥脱水房的污泥存放时间较长,有一定气味。 |
属实 |
责令污水处理厂立即清理进水井垃圾,气温较高时,尽量缩短污泥存放时间。 |
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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