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刘小勇、杨朝模:
你不服云阳县双江街道办事处、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阳县城市管理局作出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于2024年4月2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于2024年7月19日审理终结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本机关向你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所留地址、行政复议申请书所留地址邮寄送达云阳府复〔2024〕4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均被拒收。因采用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云阳府复〔2024〕4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决定书》(云阳府复〔2024〕44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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