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县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目前已征求吸纳了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因时间紧急,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2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渠道之一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局,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要注明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冯涛,电话:55162983。邮箱:353570218@qq.com。邮寄信件: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桂湾支路222号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邮编:404500)。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3日



目 录

前 言 - 1 -

第一章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 4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 4 -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 10 -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 13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 16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6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6 -

第三节 主要目标 - 18 -

第三章建绿色低碳云阳,助推高质量发展 - 19 -

第一节 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 20 -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 21 -

第三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23 -

第四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 24 -

第五节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千亿工业绿色发展 - 25 -

第四章 建生态屏障云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 28 -

第一节 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 28 -

第二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 30 -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 31 -

第四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 32 -

第五章 建山清水秀云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34 -

第一节 稳定改善水环境质量 - 34 -

第二节 稳定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38 -

第三节 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 41 -

第四节 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 42 -

第五节 管控噪声环境影响 - 44 -

第六章 建生态安全云阳,着力防控化解环境风险 - 46 -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47 -

第二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 48 -

第三节 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 49 -

第四节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 - 51 -

第五节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 51 -

第七章 建天生美丽云阳,协同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 53 -

第一节 协同区域生态共建 - 53 -

第二节 协同区域环境共保 - 55 -

第三节 协同区域绿色发展 - 56 -

第四节 协同区域资源共享 - 57 -

第八章 建智慧环保云阳,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 59 -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 59 -

第二节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 - 60 -

第三节 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 - 62 -

第四节 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 63 -

第五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 64 -

第六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 66 -

第九章 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 68 -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 69 -

名词解释 - 72 -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庆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次亲临重庆视察,并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要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要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研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时强调,要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推进两地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时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

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2018年11月12日至14日,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云阳、奉节、巫山、巫溪调研时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路径,切实加大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的力度,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两者有机统一。2020年7月2日至3日,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前往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2021年10月20日,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和殷殷嘱托,守住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要在生态屏障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在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上见到新成效、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上迈出新步伐、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探索生态优先新路子,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十四五”时期是全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谱写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维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新篇章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库区环境风险防控,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喜人,但还要清醒的认识到,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时期全县年平均优良天数与优质天数分别为338天和155天,平均优良率与优质率的比例分别为95.2%和43.3%。自2018年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以来,全县优良天数分别为354天、349天与357天,全县空气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 “一江九河”水质稳定保持在II-III类,“一江四河”各监测断面均达到国家和市级考核要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稳定在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达到91.0%。2020年昼间区域环境噪声为52.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为65.6分贝,均满足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实现全覆盖,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十三五”时期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前所未有。打响蓝天保卫战,有效控制扬尘,创建(巩固)扬尘示范道路25条、扬尘示范工地24个,完成机动车路检3023辆,淘汰燃煤锅炉10台套,合计14.95蒸吨/小时,新增天然气、生物质锅炉14台套,合计35.15蒸吨/小时。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1家,淘汰烧结砖瓦企业20家,完成150余家餐饮个体和50余家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划定1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高污染燃料基本消除。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8座,总设计处理规模8.676万吨/天,配套建成污水主干网470公里,率先在三峡库区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17年被国家住建部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重庆唯一)。划定5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成39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整治“万人千吨”水源地6个,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累计取缔畜禽养殖400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1668家,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拆除筑坝拦河养鱼坝体18处,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2个。实施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行化肥农药“双减”行动,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3%与40.8%,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基本形成,城市垃圾收集处理率100%,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完成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申报审批和公示制度,开展高中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3个。

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53.69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31.72%。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469.84平方公里、限养区面积337.34平方公里,初步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个,共计387.4515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10.6%。开展增殖放流近300万尾,完成511艘渔船1015名渔民退捕任务,拯救性保护28种珍稀濒危植物和46种保护动物,被授予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在“一江四河”两岸建成670余平方公里以景观林、生态经济林、生态防护林为主的“三带”生态屏障区,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73.5%,居全市第一。积极推进库岸整治,治理总长度约19公里。先后荣获“最宜居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园林县城”美称。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预防保护面积407.6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降低到47.45%。全面关闭煤矿,有序退出淘汰落后产能矿山6家,退出保护地内矿山2家,开展露天矿山整治19处,建成绿色矿山1处,治理修复矿山39.09公顷。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4.2∶39∶46.8,非农占比提高7.1个百分点。三大新兴产业规模初显,大旅游蓬勃发展,大健康蓄势待发,大数据从无到有。否决环保风险突出项目2个,全面关闭小煤窑、小水泥、小砖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6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至33立方米/万元和0.228吨标准煤/万元。绿色消费品、装备制造、能源电子三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启动。培育“天生云阳”区域公用品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达169个、市级名牌农产品13个;创建“专精特新”企业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规上工业企业106家。

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布设地表水监测断面17个,水功能监测断面8个,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点59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测点网格点111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县城主干道交通噪声测路段20个,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点5个,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5座、城区禁鸣区域抓拍系统2套,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委、县水利局、县经信委等职能部门以及工业园区、42个街镇已成立专门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完成环境监管机构更名并调整职能职责,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升级为二类三级站、正科级事业单位,新增编制7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升级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新增编制8个。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出台《云阳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制定《云阳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实现“失职担责、终身追责”。持续培育和壮大企业市场主体,提高环境公共服务效率,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环境治理体系,培育发展壮大环境监测企业2家,环境治理企业5家,2家环境治理企业在云阳设立办事处。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累计完成排污权购买企业65家,合计购买化学需氧量共273.185吨,氨氮33.218吨,二氧化硫1805.525吨,氮氧化物1005.881吨。启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与万州区、开州区签订了磨刀溪、澎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专栏1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

2020年现状

是否完成

(一)

空间格局优化

1

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并遵守

划定并遵守

2

林地面积总量

万亩

296

327

3

森林覆盖率

%

≥55

57.2

4

森林蓄积量

亿立方米

0.217

0.217

5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34.2

42.08

6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

47

7

水土流失率

%

≤50

47.45

(二)

资源节约利用

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

/万元

≤0.68

0.228

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

/万元

≤80

35.6

10

净增建设用地总量

公顷

151.5323

151.5323

(三)

环境质量改善

11

“一江四河”环境质量质量改善目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100

12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

%

≥85

97.5

13

细颗粒物浓度

μg/m³

≤35

26

14

土壤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达到考核要求

(四)环境风险防范

15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16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未发生

未发生

(五)总量减排

17

化学需氧量比2015年下降

%

达到考核要求

已达到考核要求

18

氨氮比2015年下降

%

19

二氧化硫比2015年下降

%

20

氮氧化物比2015年下降

%

21

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下降

%

(六)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率

22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95

97.03

23

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85.85

24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97

97

切实解决一大批群众关心突出环境问题。高效配合完成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重庆期间的档案资料调阅,接受了长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及时办理了督察组交办的55件信访举报件,我县的997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890个,完成率89.3%。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问题解决在末端,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高质量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共普查对象1634个,其中工业源99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60个,生活源39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2个;县生态环境局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表现突出,荣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现突出集体奖,5人荣获“表现突出个人奖”。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难度增大。新冠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产业结构偏传统、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资源环境的经济产出绩效偏低,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依然较大,全县光伏、风电、水电等资源和规模有限,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难度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一心两级三大片”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全县工业化水平总体不高、“四上”企业总数偏少,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工业产品占比不高。云阳县属于三峡库区土壤保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高,产业政策和生态空间布局对经济发展均有限制。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放松生态环境监管、减少环保投入,重回传统发展老路的现象可能反弹,生态环境政策选择余地减少,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十四五”时期全县基本建成“双50”中等规模城市,谋划推动“双100”大城市建设,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口、产业进一步集中,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难度增大。受三峡库区峡谷地貌和空气局地环流等因素影响,臭氧、细颗粒物已成为空气质量超标的主要污染物。交通污染逐步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问题逐渐突出,且控制手段有限。按照“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总体要求,空气环境质量维持和持续改善难度增大。澎溪河、汤溪河等支流回水区水华问题依旧突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个别指标不达标现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增大。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全县水土流失、石漠化、河流岸线过度开发、城镇开发建设挤占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地还有诸多历史问题亟待解决人、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现象逐渐突显。

生态环境基础保障能力仍存在明显短板。全县虽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建设进度仍滞后于社会发展,尤其是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较低,部分乡镇污水管网管护不到位,城区、集镇雨污合流、污水管网破损、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等问题依然突出,全县尚有296公里管网建设缺口。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工艺落后,设计规模偏小等现象。全县医疗废物、污泥处置、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场尚未建成。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才刚刚起步,转运处置还依靠传统填埋工艺。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执法、应急能力不足,面临人员混岗、人手不足、现场监察任务繁重等困境。生态环境大数据跨部门整合运用、跨区域共建共享共用机制还不够健全。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多样化、复杂化,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潜在问题多、安全隐患多、信访投诉多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全县5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11家环境风险较大及以上企业、210家危险废物产、储企业及长江干支流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风险隐患。此外,污水处理厂、通信基站、医疗机构、垃圾压缩站、交通干线等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效应”时有发生。环境应急监测、应急物资储备依然不足,“一江四河”流域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难以及时处置。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量大,噪声、餐饮油烟和畜禽养殖占举报量的80%~90%。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敏感性日益增强,对环境风险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环境维权行为普遍增多,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更多强调运用行政手段,市场参与有限。投融资体系、市场交易体系、生态补偿体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市场化政策机制还不健全,绿色发展制度相关政策比较零散,尚未形成系统推动力。仍然存在县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权责边界划分不清、乡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的问题,跨区域合作机制和跨部门协作机制仍不健全。水源地保护各方职责尚未完全理顺。乡镇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及管网运维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工业园区企业废水处理费收费尚未开展,更多依靠政府兜底。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能力薄弱。日常监管仍依靠传统现场检查方式,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根本遵循。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党中央高度和强调的“国之大者”。《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环境保护法》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没有变,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

成渝双城经济圈、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云阳地处以万开云梁为中心组团的渝东北城镇群,属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沿江走廊承东启西、南引北联的重要枢纽,同时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纲要》明确要求云阳发挥节点作用。万开云同城化发展按照“一体化规划、组团式发展、协同性建设”,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打造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为产业绿色转型、生态价值转化、区域生态共建同保带来新的机遇。

云阳“五地一支撑”目标和“四化”发展路径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新动能。以“千亿工业引领的现代产业聚集地”、“公园城市标杆地”“科技创新承接地”“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三峡城市核心区重要支撑”为发展目标,云阳将“统筹发展和生态”纳入重大部署、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纳入重大目标、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作为重大创建等“六件大事”,生态文明理念将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增加碳汇储备,为实现碳中和碳减排提供实现路径,为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提供新机遇。以“产业化为主攻方向”“城镇化为重要载体”“市场化为发展手段”“现代化为奋斗目标”的“四化”发展路径为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保护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生态系统、推进生态搬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智慧环保建设、环保产业市场化发展等提供新动能。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十四五”时期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县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为2035年实现全县生态环境根本性好转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开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云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从系统和全局的角度寻求生态环境治理之道。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碳减排,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必须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贯彻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树立“一家亲”理念,强化“一盘棋”思维,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推进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成为具有三峡库区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云阳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云阳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使云阳成为渝东北片区乃至全重庆建设美丽中国的示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专栏2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

指标

单位

类型

2020年现状值

2025年目标值

1

单位GDP能耗消耗下降

%

约束性

0.228吨标准煤/万元

14

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

约束性

0.667吨/亿元

完成重庆下达任务

3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约束性

完成重庆下达任务

4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约束性

100

100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约束性

【95】

≥95

6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57.2

≥60

备注:1.带【】数据为五年累计年平均值。

2.“—”表示数据尚未公布。

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现状值最终以市级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4、除6个核心指标外,其他20余项指标在具体任务重体现。

第三章 建绿色低碳云阳,助推高质量发展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国家、重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云阳贡献。创新绿色发展机制体制,持续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深化绿色创新驱动,建设现代生态产业。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产业规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千亿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第一节 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建耗煤项目试行煤炭减量替代,控制煤炭消费量,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推进散煤治理,将煤炭主要用于发电和供热,削减非电力用煤,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的燃煤机组。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鼓励云阳盐化公司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严格落实《云阳县新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等非化石能源,让清洁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提高天然气供应比例和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江南片区以及北部农坝、鱼泉等乡镇和黄岭、水口等天然气管道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稳定安全的天然气供应网络,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全覆盖。鼓励企业燃煤锅炉改造成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推动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鼓励在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探索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推动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体系、能耗标识制度,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着力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重点抓好电力、造纸、建材、钢铁加工等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实施锅炉、电机等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鼓励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把绿色化作为全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化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绿色制造,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行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把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作为核心任务,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转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报批关停退出。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深化“腾笼换鸟”,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按照“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继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扩建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提高存量企业资源环境绩效。依法将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构建绿色工业体系。

第三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增加地票、城乡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流量指标,统筹保障建设用地供给。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农村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健全完善用地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节约集约目标考核。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强化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管理。加强建材、造纸等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城镇节水降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低10%和5%。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全面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绿色建材生产循环发展,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鼓励使用再制造产品。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升级,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第四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县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指导工业、能源、交通、建筑、农业和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达峰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建材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普查试点。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升级能源、建材等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提升极端气候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第五节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千亿工业绿色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制定涉企生态环境类工作方案时,广泛听取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意见。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保障守法企业正当权益。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超标排放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

优化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生猪养殖等行业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规范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评估,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总体缩减80%以上。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对县级以上重点项目、“三环三高三大片”项目、千亿工业项目实行“24+72小时”办结制,按时办结率为100%。实行“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所有审批事项开通“网上申请”和“零跑动”通道,鼓励“网上申请”甚至“全程网办”,所有审批环节一律网上运行,取消纸质件审签。

强化服务意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意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纳入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库的项目落实专人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及时落地。牢固树立“处罚不是目的”的观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类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工业企业“菜单式”普法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减少企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会商研判、会签机制,定期通报新建项目审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会商研究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通道,为“千亿工业”绿色发展服务好“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专栏3 绿色低碳建设重点工程

(一)清洁能源工程。

风力发电项目:新建双土风电项目(50MW)、洞鹿风电项目(200MW)。

光伏项目:新建蔈草(50MWp)、江口(80MWp)、南溪(70MWp)、双龙(20MWp)光伏项目。新建宝坪(40MWp)、栖霞(40MWp)、云安(35MWp)、龙洞(25MWp)、高阳(60MW)、龙角(60MW)、故陵(50MW)光伏项目。新建洞鹿(35MW)、平安(45MW)、凤鸣外郎(30MW)、路阳(50MW)、大阳(3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水电项目:启动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万kW)前期论证。新建盖下坝生态电站(1.5MW)。启动红狮镇白蜡槽一级水电站扩建工程、红狮镇双河口电站技改扩能项目。

天然气项目:建成江南片区乡镇天然气管道工程,日输气量达到10万立方米。

(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启动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园项目。启动云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智慧分拣中心项目。启动云阳县10万头畜禽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启动云阳县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巴阳、栖霞畜禽粪污资源化生态利用处理项目。

(三)节能项目。完成云阳红旗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系统环保节能综合技改工程。

(四)绿色交通项目。完成下岩寺货运码头等10个码头岸电改造,船舶岸电改造210艘。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5000个、新增充电站5座。


第四章 建生态屏障云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

系统治理

科学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水土流失、石漠化、采矿区等生态退化区域,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全面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产品。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保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

第一节 构筑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一江四河”为脉络,云峰山、岐耀山、杉木尖山、无量山“四大山系”为骨架,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载体,以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重点,以绿色城镇为节点,以交通廊道、城市绿地为补充的生态空间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根据生态保护需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

优化国土生态空间布局。突出核心区域带动和节点区域联动,围绕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管控,建立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城乡协调、集聚融合、全域协同的“一心两极三片”城乡空间格局,持续释放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优化效应。优化全县工业布局,全力构建“1+5+42”工业发展平台,形成云阳县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5个中小企业集聚区、42个乡镇楼宇工业园三级协同发展格局。加快以凤鸣等为重点区域的空间规划,有序推动工业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立标。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确保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10%。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

第二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确保全县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升。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因地制宜推进陡坡耕地、重要水源耕地、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力争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0%。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打造“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美丽生态带。在公益林、商品林中依规实施森林抚育和低产(效)林改造等措施,建立健全天然林用途管制和保护监管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效益,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防火和扑救能力,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

保护和建设城镇生态系统。启动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并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永久保护绿地、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充分利用滨水、山体、林地等自然的开放空间边缘规划构建城市绿道,持续实施环湖绿道建设,延伸至黄石高铁新区。加强城区绿色公共生态空间的连接度和城市内外绿地的贯通,形成完整的绿色生态空间。突出“江城”“山城”特质,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保护城镇生态环境,深化以“坡坎崖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公园城市门厅“五园行动”,到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成公园城市标杆地,加快推进北部新区、黄石高铁新区、东部新城、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启动海绵城市建设,科学布局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广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和绿地。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治理水土流失。以梅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汇水区、长江干流流域为重点,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消落带治理。推动水土流失技术创新示范,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序推进人口退出,避免新增水土流失。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5平方公里。

治理岩溶石漠化。推动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对石漠化土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推进天然草地改良和建设。探索石漠化区域生态化利用,推进石漠化农耕地生态恢复,适度开展石漠化旱地坡改梯整治,实现耕地蓄水保土。加快农林复合型综合治理模式在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中的应用。到2025年,全县完成石漠化治理0.5万亩。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加强新建和在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到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62公顷。

第四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保护。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提高全域生物多样性水平以及管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就地、迁地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有序搬迁。

抢救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境状况调查,建立云阳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图谱,建立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据库。保护特有水稻品种等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牧渔遗传资源、中药遗传资源、观赏植物遗传资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分布及危害程度,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数据库。严格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和扩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完善生物安全检验检疫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健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专栏4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重点工程

(一)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工程。实施生态空间“一张图”工程。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程。实施自然保护地管理标识系统系统工程。

(二)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工程。

城市生态保护项目。启动黄石平安寨山地生态修复项目。黄石天池公园项目。莲湖公园综合治理。启动伴江公园、天宫公园改扩建。续建环湖绿道项目延伸至黄石新区。实施人和街道、双江街道、小江河口、江口镇(汤溪河、团摊河)、普安恐龙地质公园消落带生态修复和岸线治理。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25万亩。启动外郎乡五峰村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启动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

(三)修复退化生态工程。启动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125平方公里。启动旧县坪等11个集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启动汤溪河、泥溪河、长滩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启动农坝镇等20个乡镇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2公顷。实施石漠化区域新(改)造林0.5万亩。

(四)保护生物多样性重点项目。启动七曜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启动一江四河水生生态调查。启动磨刀溪、澎溪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建立云阳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据库。启动凤鸣等18个乡镇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松材线虫等林业生物病虫害防治工程。

第五章 建山清水秀云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常态化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整治,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稳定提升重点支流、水库水质,着力解决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实施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让蓝天常在、繁星闪烁成为常态。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把乡村建设成人人向往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稳定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将全县河流划分为5个管控单元,将管控单元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类断面、水体和街镇。深入推进河长制,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优化整合地表水和水功能区监测断面设置,定期开展水质“体检式”监测。将包含重要饮用水水源、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以及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水体列为优先控制对象,综合运用水资源调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要防止发生退化。持续巩固澎溪河小江河口污染整治成效。“一江四河”国控、市控断面水质稳定维持持在II-III类,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

加强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启动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4条河流综合生态修复工程,编制“一江四河”水生态保护规划,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2021年前完成澎溪河综合整治方案。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续建、扩建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到2025年全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达标排放。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厂实施“一厂一策”改造。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摸清管网去向,加快补齐城镇缺失管网短板,实施管网混错接、漏接、破损管网更新修复,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加强人和、松树包2个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推进到港船舶污染物接受设施建设,实现港口码头船舶污水、垃圾、含油废水接收设施全覆盖。建设清漂专用码头,持续开展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清漂、清浮。规范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8%以上。

修复水生态扩大水环境容量。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节约利用水资源。科学确定河流生态流量,加强流域水库水电站联合调度,强化水电、水库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确保全县次级河流全部恢复“有水有鱼”。以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推进滨水绿地等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以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持续开展重点河流和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推进梅峰水库取水口迁移,持续巩固长江苦草沱和梅峰水库2个城市水源地保护成效。提前谋划向阳水库、大堰滩水库、幸福水库等在建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实现供水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同步。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调、立、治”工作,及时优化调整取缔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完成农村分散式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逐步开展分散式水源地水质监测。以6个“万人千吨”和不能稳定达标的集中式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完成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健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机制,理清监管保护责任边界。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与93%以上。

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完成入河排污口命名和编码,分类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开展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根据“查、测、溯”情况,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规范整治责任、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业企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洗车场和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排查,深入查找污水偷拍直排乱排问题源头,建立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

加强水环境风险上下游联防联控。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在长江流域加强与万州区、奉节县的跨区域协作,在澎溪河、汤溪河、长滩河、磨刀溪等支流流域,加强与万州区、开州区、巫溪县、奉节县、湖北利川跨区域协作,进一步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的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承担日常联络具体工作,上下游区域分别确定联络员,建立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测机制,发生突发生态环境污染时,协同作好应急处置和污染纠纷处理。

第二节 稳定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以精细管控和联防联控为抓手减少污染天气。以城市建成区为空气质量保障重点区域,持续实施空气质量方案。优化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合理布设微型空气自动监测新站点。适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庆市空气质量监测平台,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和临界超标天气应对响应。通过常态化巡查、秋冬季攻坚、人工影响天气等手段积极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促进空气质量改善试点。做好重要活动、重大赛事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5%以上。

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炉窑整治为重点深化工业废气防治。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将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持续推进船舶、汽车制造维修、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服装干洗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抽测抽检。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鼓励现有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按照“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原则,以小酒厂、小糖厂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鼓励小型燃煤锅炉改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烧结砖瓦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大云阳盐化等国控重点企业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以柴油货车治理和纯电动汽车推广为重点深化交通污染防治。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高铁出行和水路货运比例,降低公路运输货物占比。鼓励优先采用纯电动或者国五标准以上柴油货车、国三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完善并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用车纯电动化。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进一步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对货运车辆(含运渣车)按排放标准、按时段、按路线精细化管控,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形成一机一码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港口码头岸基供电设施建设。鼓励夜间错峰加油。

以绿色示范创建和智能监管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标准》,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全面推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地安装在线扬尘监控设施并联网,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措施,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5个。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开展道路冲洗、洒水,完善质量标准考评,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加强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混凝土搅拌站、码头、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采石场砂石加工及销售行业粉尘排放监管。加强城市裸露地块和坡坎崖整治。

以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深化生活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已划定的1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使用比例。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强化源头防治,全面实行餐饮业规划、选址及油烟治理、维护、监测、执法属地化管理,试点油烟排放智能化监管。持续开展县内行政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探索公共机构食堂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三方清洗维护。鼓励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熏制食品。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守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管理规定。严查露天焚烧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倡导绿色装修,减少生活有机溶剂使用。积极引导绿色祭祀。

第三节 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引导农户种植重金属低累积农作物品种、种植结构调整、轮作休耕等方式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加强农产品监测,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健全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体系,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到2025年,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企业用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识别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优先管控污染物。以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置场、废机油、废电池收集等危险废物集中产储场所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统筹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监测,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步开展地下水污染环境状况调查。协同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四节 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示范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有机肥代替化肥力度。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力争稳定在40%以上。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全面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类建立畜禽养殖场、发展养殖专业户。指导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畅通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渠道。大力推进规模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渔业环保问题整改。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加强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建设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实时更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监测名录。实施一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推进不能稳定达标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新建、修复破损污水管网,进一步提高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25年,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垃圾收集、暂存、中转、运输设施设备配套,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配备农村生活垃圾保洁人员。探索适宜三峡库区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分类和就地处置模式。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鼓励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

统筹乡村振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农村公厕建设。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保护水生态,预防农村黑臭水体。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出行不便问题。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土味道,留住乡愁。统筹乡村振兴、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乡村旅游建设,启动凤鸣现代农业产业园、清水湖美丽家园污水处理处理前期论证,争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

第五节 管控噪声环境影响

严格管控交通噪声影响。实施交通噪声智能管控工程,合理布局重点交通干线、 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智能监控点,完成大数据采集,制定实施管控方案。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主要路段声呐抓拍系统安装。督促郑万高铁(云阳黄石段)、江龙高速等穿越集镇等噪声敏感区的重大项目严格落实噪声防控措施。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隔声屏障建设。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严查违法改装发动机和深夜飙车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完善城市夜间作业审核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施工强噪声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

强化工业噪声污染监管。关停、搬迁、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审批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环评。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影响。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完善声功能区监测网,巩固和深化“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噪声扰民的露天或路边市场。

专栏5 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

(一)蓝天工程。完成445家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每年抽检机动车不少于1000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少于20台。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5个,扬尘示范道路5条。

(二)碧水工程。启动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4条流域综合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前期论证。续建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启动水口数字森林小镇、普安侏罗纪地质公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完善乡镇污水管网296公里。启动高阳、故陵等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工程。新建云阳县污泥处置无害化设施,建成长江干支流清漂码头。启动青杉水库、和平水库等10个乡镇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启动新划定的白龙水厂、高阳双叉河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启动奥迪尔铁合金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及土壤修复工程。建成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实施建筑、餐厨等垃圾做综合处理场工程。完成县城、江口等5个垃圾填埋场、1个废油、2个电池产储企业地下水监测和评估。

(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启动南溪西林村等18个农村居民点农村污水处置工程,启动现有44座农村污水处理厂改造。实施农村改厕10000户。启动凤鸣现代农业产业园、清水湖美丽家园污水治理工程。

(五)宁静工程。启动江苏恒顺醋业公司环保搬迁。实施城区砼车行道“白改黑”及沥青道路升级养护工程30万平方米、县乡道升级改造500公里。

第六章 建生态安全云阳,着力防控化解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防控力度,降低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风险。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着力破解“一建就闹,一闹就停”邻避困局,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开展县域、乡镇级行政区域、“一江四河”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

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风险评估等级为较大以上企业、垃圾填埋场等较大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园区四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县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重点企业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都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推进县生态环境应急中心一级标准化建设,推动环境应急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油类等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生态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以在校青少年和农村居民等人群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宣传活动,积极落实居民生态环境素养与健康监测配合保障工作。

第二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电离辐射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提升监管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射线装置报废处置的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去功能化。强化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的运用,提升管理系统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现辐射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压实企业责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无辐射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强化输变电设施、雷达、广播电视台站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通信运营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电磁环境监测能力。实现对部分重点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的实时监测。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安全信息宣传,减少民众恐慌心理。

加强放射性废物监管。加强对云阳金田塑业有限公司1枚147Pm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的收贮、暂存和管理工作,消除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物,确保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安全处置、收贮。督促放射源使用单位及时将废旧放射源交市废旧放射源库,确保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


第三节 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编制“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编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粉煤灰、存量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建成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协同处置污泥。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 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支持大型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支持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末端处置设施。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

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云阳县洁云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完善区域协同处置机制,扩大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使用,积极推广布袋、纸袋、可降解包装袋等替代产品。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投放设施。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跨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第四节 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以长江为重点,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单。全面贯彻《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涂料、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筛查识别、风险评估、监测监管技术队伍和能力建设。

第五节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拓宽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和“就地”两个关键,实现信访案件交办完成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联系指导有关生态环境监管职能部门和有关街镇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推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金矿”并及时预警通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主动知民心解民意,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 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司法终结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第七章 建天生美丽云阳,协同区域生态共建

环境共保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加快推进“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的重要决策,以“筑牢一道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构建一个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描绘一幅城市与乡村、山水与人文融合发展新画卷”的“四个一”为总体思路,以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示范建设为抓手,以长江干流、澎溪河、磨刀溪等水系走廊和铁峰山、七曜山等山系走廊为纽带,协同实施万开云同城化发展中生态环境领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绿色共推、资源共享”“四个共”。

第一节 协同区域生态共建

共建生态示范。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不断优化“三生”空间,协同万州、开州打造生态文明示范样板,共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力争2025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发挥万开云区域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推动清水、蔈草、泥溪、耀灵4个乡镇创建云阳“龙缸片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联动开州7个街镇“环汉丰湖片区”共建“两山”示范基地。以把澎溪河建设为绿色发展之河、清洁美丽之河、生态健康之河为目标,落实“河长制+检察长制”,协同万州、开州区启动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打造成为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区。持续实施环湖绿道工程向黄石高铁新区、人和街道小江科创城延伸,打造长江最美岸线的示范样板。

共建生态廊道。共建水系生态廊道,编制澎溪河、磨刀溪流域生态保护规划,协调推进以长江、澎溪河、磨刀溪为主体的跨界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协同实施流域消落带治理、河道整治和航道疏浚等工程。严格岸线分区管控,协调编制澎溪河等重要河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对河湖岸线实施严格保护。严格实施长江十年“禁渔”,重拳出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共建山系生态廊道,以铁峰山、七曜山等重要山脉为依托,协同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持续推进全域国土绿化提升、矿山修复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协同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协同防范森林火灾,协同开展重要、珍稀动植物保护。协同实施实施水土流失、湿地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

共建生态文化。用好生态和人文“两个宝贝”,鼓励将生态文明理念植入各类文化产品,像爱护眼睛和爱护生命一样爱护“万里长江·天生云阳”本地文化品牌,加大“清水湖生态鱼”品牌和云阳吉祥物“兴云兔”的全面宣传推广。联合万州、开州加快打造“生态三峡·魅力小江”生态品牌。以重庆云阳小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云阳白鹭公园、开州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重庆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共同打造以湿地为主题的生态文化,积极推动“三峡库区支流(澎溪河)水生态和水华防治科研基地”、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等文化阵地建设。

第二节 协同区域环境共保

共保一片蓝天。深化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加强区域间输入性大气污染物预警与联合防控,协同开展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依法依规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探索实施交界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机动车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中细颗粒物、臭氧来源解析,探索实施细颗粒物、臭氧污染连片整治。

共保一江碧水。强化规划引领,协同编制澎溪河(云阳-开州-万州)、磨刀溪(云阳-万州)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完善联合巡河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及时交办巡河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加强跨界流域工业、城镇、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联合开州区协同实施汉丰湖水环境风险评估与水华预警控制工程。联合万州完善云阳苦草沱,万州长江大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风险联合防控体系。梯次推进长江、澎溪河、磨刀溪等重要支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及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共保一方净土。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工业固体废物防治规划编制,以沿江工业园区、矿山、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修复与治理。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落实川渝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完善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协同万开云三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第三节 协同区域绿色发展

共推绿色产业同联。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紧密围绕绿色消费品、装备制造、能源电子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建成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同构万开云绿色产业链。鼓励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实现区域间资源-产品-废物的循环利用、打造产业循环式组合。提质增效现代农业,同构万开云农业绿色产业链,围绕重点打造百亿级生猪养殖屠宰产业链,推动农业生态种植和养殖一体化模式,鼓励区域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共推区域绿色物流、生态旅游、绿色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绿色发展。

共推生态政策同标。强化三地生态保护综合和专项规划的充分融合,强化比邻区域“三线一单”严格管控。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统一“长江支流”“沿江一公里”“合规产业园”等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健全跨三地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跨界河流入河排污口审批会商机制。合力推进万开云环境资源案件化解平台建设。

共推生态改革同步。以长江、澎溪河为重点,持续开展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伐木方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持续开展与万州、开州区澎溪河、磨刀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及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制度,定期召开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联席会。探索区域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林票交易制度交易合作。

共推绿色生活共享。积极引导三地城乡居民生活方式向绿色化转变,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调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积极提倡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材料。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共建区域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

第四节 协同区域资源共享

共享环境监管信息。推动流域规划环评、流域重点工程环评、入河排污口审批等信息共享。推进铁峰山、七曜山等交界山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共享。建立长江、澎溪河、磨刀溪等跨界河流及毗邻区域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共享区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推进排污企业和环保类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共享环境监测信息。推动完善跨界水体监测网络,建立澎溪河津关、养鹿渡口、磨刀溪向家等国控断面监测数据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加强区域大气环境监测信息和气象信息共享,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决策支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联合发布机制,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会商后统一对外发布。

共享环境应急资源。共建共享万州片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环境污染物切断、收集、降解和安全防护等应急资源共享。联合万开云三地统筹调查流域内水环境应急设施及场所,充分借鉴吸收“南阳”实践经验,以空间换时间,绘制澎溪河流域环境风险“一河一策一图”。充分依托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万州分中心监测资源优势,实现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统一制定监测方案,实现应急监测布点-采样-分析-研判全过程资源共享。定期开展渝东北片区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监测应急演练,共同提高应对区域突发事件能力。

共享环保产业资源。充分利用万州区消落带治理、开州区湿地保护方面的科研试验成果。统筹谋划万开云毗邻区域符合条件的污染治理设施共建共用,共享区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水域清漂设施、垃圾分类焚烧发电设施、废水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等固废处理等环保产业资源。加大区域环保节能新装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深入推进环境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壮大环保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环境服务产业形态,提高环保综合服务专业化水平,推进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建智慧环保云阳,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系统构建和完善党政领导管理体系、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源头管控制度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全民环保行动体系,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的智慧化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和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县级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街镇以及国有企业,要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优化、细化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县级与乡镇级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县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督察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例行督察,扎实开展专项督察、日常督察,全面提升督察效能,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督察整改,落实督察整改调度、督办、盯办机制,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第二节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持续优化完善辐射、噪声、地下水、土壤、农村、生态等监测点位。污染源监测逐步覆盖重点排污企业、重点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及移动源。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现代感知、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进一步拓展自动监测指标数量和站点覆盖范围,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的智能化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智能化监测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全面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严惩数据造假行为。

推动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融合统一。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统计中的应用,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完善环保产业统计、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等统计内容。以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为突破口,加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数据融合统一。推动固定污染源管理形成“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套数据”,为精准研判污染物排放时间、空间、行业分布特征和治理措施有效性提供依据。建立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控体系,提高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

建设智慧生态环保。推动新型网络、智能感知和云计算等基础设施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落地应用,形成广泛准确的数据获取、数据处理能力和智能监管支撑能力。深化大数据在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深入开展信息系统整合。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鼓励工业园区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实现园区环境信息“看得见”、环境风险“料得到”,环境管理“做得到”。建设“智慧河长”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手段,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

第三节 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

开展生态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加强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重庆三峡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以澎溪河水华防治和流域生态修复为重点,在高阳成立“三峡库区支流(澎溪河)水生态和水华防治科研基地”,系统研究水华发生机理,藻类演替规律,为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以高山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植物选择为重点,探索建设“三峡库区高山植被演替观测研究站”的可行性。突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难点,针对集中式水源地保护、空气臭氧污染变化规律等,开展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实施一批生态科技研究项目。

培育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队伍。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创新用人体系,完善科技人员及科研成果激励机制。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氛围,集聚一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攻坚克难的专业人才和跨区域、跨学科、跨体制的技术团队。加快污染治理、消落带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环境大数据智慧化决策监管、珍稀动植物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培育。鼓励县内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论文写在攻坚克难第一线和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专家智库作用。构建云阳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广泛聘请全市乃至全国知名专家担任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咨询顾问,成立专家工作室。对生态领域的规划或其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出台重大政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质量产生波动等敏感时段,组织专家进行背景、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误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执法、监测、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规划、生态损害赔偿等各类专家库在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对重要产业、区域等政策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第四节 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补齐执法能力短板,提升基本保障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精准打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供给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应用移动执法系统,逐步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完善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研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综合执法中承接区县生态环境执法职权。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深化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办案力量建设,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人员。

加强生态环境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动态调整普法工作清单,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推动在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中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重点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执法帮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培训。按要求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干部的生态环境法律素养。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深入宣传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第五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创新绿色金融政策。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风险等级等指标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增强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内生动力。将环境风险评估等级为较大以上的企业试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环境服务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和其他排位单位预处理进入公共管网的付费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合理确定付费标准,保障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税务部门协作,深化排污许可、监测数据、行政处罚等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环境保护税复核机制。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给予税收、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细化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将环境违法企业按规范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健全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等环保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交易机制,探索用能权、用水权交易,让资源环境权益使用者支付费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功能置换补偿机制,使保护者得到补偿。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将生态产品转化为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生态工业品,使经营者获得收益。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流域、区域和污染地块实施生态修复。统筹策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建立“理念创新+模式集优+项目示范+成果推广”环境治理路径。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以工业园区、小城镇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模式试点。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

第六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面推进研习行动、宣讲行动、新闻报道行动等“十大行动”。 把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县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县级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环保微宣讲,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展示中心、体验中心、科普基地等教育场馆。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鼓励各类生态环保类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完善全县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每年培育最美环保志愿者1名以上。

激励引导人民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动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带头践行绿色消费。深入推动“光盘行动”,坚决纠治“舌尖上的浪费”,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加大绿色消费公约和消费指南宣传力度。

专栏6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一)精准治污重点工程。新建三峡库区水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limis实验室管理系统建设、水环境智慧云平台系统、县城及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

(二)科学治污工程。筹建“三峡库区支流(澎溪河)水生态和水华防治科研基地”与“三峡库区高山植被演替观测研究站”2个科研基地。新建“智能大数据无人艇平台”。

(三)全民行动重点工程。筹建“云阳生态文明管”。创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1-2处。

第九章 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为全面实现规划目标、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必须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县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以及县内平台集团公司要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储备项目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多渠道筹措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资金支持,加强县级财政资金统筹,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和保障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赔偿责任,拓展更广泛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筹措途径。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共规划重大项目159个,计划总投资184.6亿元,其中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项目40个,绿色低碳工程20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82个,环境风险防范与化解项目2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15个。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为确保本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的宣传引导。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打造覆盖新闻、采编、舆情管理、新媒体宣传的融媒体中心。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话语体系,讲好环保故事,发出环保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做好考核评估。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

名词解释

1.一带一路。国家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简称。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与西亚各国之间形成的一个经济合作区域,大致在古丝绸之路范围之上,包括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西南四省市区(重庆、四川、云南、广西)。

2.一区两群。“一区”指主城都市区,该区域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21个区和万盛经开区。“两群”指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梁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11个区县。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6个区县(自治县)。

3.“三区三线”。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4.“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两点”即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联结点。“两地”即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两高”即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三个作用”即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5.水产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

6.邻避效应。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即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7.“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一江四河。长江及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四条一级支流。

9.一心两极三片。一心指中心城区。两级指江口-南溪增长极、龙角-普安增长极。三大片指东北绿色发展片区、西北协同发展片区、江南融合发展片区。

10.1+5+42。1个市级特色产业园,5个中小企业集聚区,42个楼宇工业园。

11.万开云。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同城化板块。

12.五地一支撑。五地指现代产业集聚地、科技创新承接地、公园城市标杆地、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一支撑指三峡城市核心区重要支撑。



决策草案:
草案解读:
意见反馈: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