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云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35)》中云阳在“长江经济带森林城市支撑带”的生态支撑作用和建设重点任务,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重要举措。2021年,全县建立森林城市建设机制,县委、县政府正式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并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函复同意。同时委托国家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编制,在广泛征求有关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使《规划》逐渐完善。
森林城市建设已进入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2008年,云阳县以打造“一江四河”生态屏障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城市绿化建设、森林工程建设、森林文化建设和森林保护工程,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突出贡献,于2011 年首批获得了“市级森林城市”的荣誉称号。2021年,云阳县正式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印发了《云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有序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12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对全县基本情况和现状进行了总体分析,对森林城市建设中“森林网络体系建设”、“森林健康体系建设”、“生态福利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和“森林支撑体系建设”五大体系指标具体分析,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结合云阳实际,提出科学的规划。
二是明确了建设期限和目标。以2020 年为基础年,建设期限为2021-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3 年,中期为2024-2026 年,远期为2027-2030 年。总体目标是立足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的功能定位,深入实施万云协同发展战略,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契机,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普惠的生态产品为导向,立足云阳县自然资源本底、历史人文传承、城市建设格局、生态建设成就和人民生活需要,建成稳定的森林网络体系、完善的森林健康体系、惠民的森林福利体系、繁荣的生态 文化体系和坚实的支撑保障体系,最终形成森林绕城、碧水穿城、林水相依、林路相衬、林居镶嵌的高品质国家森林城市,为三峡城市核心区生态安全作出重要贡献。阶段目标。到2023年,以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为目标,全面提升云阳人居生态环境,形成基本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较大提升,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68.21%,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2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90m²,基本建成生态空间总量适宜、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滨江森林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系统。到2026 年,以不断提升城市森林建设质量,完善生态服务供给能力,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为目标,林木覆盖率达到69.56%,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8.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03m²,城市森林综合效益逐步彰显,生态建设成果惠及市民群众。到2030年,以进一步建设高质量生态空间,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全面深化森林城市建设为目标,林木覆盖率达69.91%,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9.6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97m²,最终把云阳县建设为生态宜居的高品质森林城市。
三是明确了建设原则。明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应该坚持“生态优先、筑牢屏障”,“以人为本、成果惠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文化繁荣、彰显特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五个坚持,不断提高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功能性,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生态基础和安全保障,提升产业富民能力,实现森林生态、经济、文化与社会等多种效益惠民,促进城市与乡村在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塑造区域生态品牌,建成具有浓郁云阳特色的森林城市,推进生态文明更好地在当地传播,不断提高全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凝聚森林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形成公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是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云阳县森林城市建设应以整个县域为范围的系统工程,需要打破城乡界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城区绿化、乡镇绿化、村庄绿化、森林生态廊道打造等统一纳入森林城市建设总体框架中,同步推进,做到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一体化、城乡建设投资一体化、城乡建设管理一体化。以城镇带乡村,以乡村促城镇,城乡联动,整体推进,促进城市与乡村在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五是明确了其他事项,《规划》还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和宣传保障就落实任务和资金、强化科技支撑、动员社会参与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建设有序实施,任务落地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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