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6〕39号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阳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云阳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6〕18号)相关规定要求,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云阳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 云阳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6〕18号)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现将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县委统战部:023-55128107;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55166507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云阳县林业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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