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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财农〔202228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三批)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人社局、县商务委,鱼泉镇人民政府、凤鸣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9号)文件精神,报县领导审定后,现将2022年第三批市级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共计1150万元下达你们(见附件1)。

请你们严格执行《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157号)、《云阳县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转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169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项资金由相关单位列报决算,功能科目见附件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请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附件:1.云阳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2. 云阳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429

云阳财农[2022]28号  附件1.xls

云阳财农[2022]28号 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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