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2〕23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安排建档立卡脱贫户医疗救助个人欠拨
资金的通知
县医保中心: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等5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及报销结算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8号)的文件精神,为支持解决脱贫人口大病医疗救助的问题,经县乡村振兴局与县财政局商议并报县领导同意,现从年初待分配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安排给你单位76.6万元,专项用于优先解决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重病按原政策手工结算医疗救助的资金缺口。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1〕5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绩效目标,做好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等工作。
此资金属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终决算科目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社会发展”(2130506)。
云阳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