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2〕5号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教育资助中心,泥溪镇、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县领导审定的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第一批上级提前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共计17014万元下达你们,其中中央资金12684万元,市级资金4330万元(见附件1)。
请相关主管部门及泥溪镇、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对未细化的项目及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审定后下达计划文件,各项目实施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1〕57号)、《云阳县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转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1〕69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项资金由相关单位列报决算,功能科目见附件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请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附件:1.云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云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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