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云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探索生态优先新路子,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更好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在国家战略淡水储备、三峡库区水土保持上作出示范,在实践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率先突破,在生态空间格局优化上当标杆,为“碳达峰、碳中和”做表率,建成在全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
(一)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党对绿色发展的领导、政府对绿色发展的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协调推进各类示范建设,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生态优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进行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三)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贯穿到城乡建设各方面、产业发展各领域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
(四)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政府、企业、公众全方位参与,树立以绿色为导向的政绩观、生产观和消费观,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让公众享受更多生态福利。
(五)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绿色发展,把中央和市委部署与云阳实际相结合,在重难点领域先行先试,汇聚改革动力,激发创新活力,为绿色发展探新路、做表率。
三、工作目标
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到2025年,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明显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达到35%,新增充电站5座、电动汽车充电桩5100个,全面构建起“六大一小”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成市级绿色园区,工业园区成为我县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绿色发展的示范地;森林覆盖率达到6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平方公里,实施林下种植4500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稳定、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一江四河”水质稳定在Ⅱ—Ⅲ类。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生态优先,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治水”、持续“育林”、抓好“禁渔”、注重“防灾”、强化“护文”,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1.切实担起上游责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重要讲话精神及“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认真实施《长江保护法》,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等准入规定,严把“两高”等项目准入关。
2.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着眼于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合理划定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守长江干支流岸线底线。
3.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深入落实河长制,严格执行水利水电设施生态流量泄放制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全域生物多样性水平以及管护能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4.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推进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保护天然林,建立重要山体保护名录,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病虫害生物防治措施。开展全域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点工程,打造长江流域生态廊道示范带。实施一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矿山修复等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和消落带治理,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坚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绿色宜居美丽云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让“一江碧水、两岸青山”造福子孙后代。
5.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推进大气污染源协同治理,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协同监管,加强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扬尘污染源“红黄绿”分类管控。开展涉气“散乱污”企业分类治理。强化交通领域污染治理,深化城市货运车、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加强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严格控制生活污染,实施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和深度治理。
6.深化流域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化重点领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废水治理,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设清漂专用码头,常态化开展“一江四河”清漂,强化船舶废弃物规范处置。严控磷污染,加大对洗涤制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健全上下游水环境联防联控、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联合响应机制。
7.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建设“无废城市”。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行畜禽粪污循环利用,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8.狠抓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优化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网格,深入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切实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交通、工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依法审核建筑施工夜间作业,不断扩大城区交通噪声禁鸣区范围,完善禁鸣标志。
9.严格环境风险防控。统筹考虑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建立全过程、各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
(三)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径,着力提升生态价值,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10.壮大生态工业规模。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推动工业抓特色抓配套,升级改造现有工业企业,对淘汰类项目、落后产能,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逐步退出。切实加强对传统支柱产业中小企业集群的培育和绿色化改造,着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推进中小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培育发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代绿色产业集聚区。
11.提升生态农业水平。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资源保护,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行动,加快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12.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利用独特优质生态资源,坚持文旅融合,推进全域旅游,打造三峡人文旅游之城、世界恐龙之都、地质旅居目的地、生态康体目的地和农创体验目的地,加快创建清水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
13.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发展绿色建筑,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推行无纸化、绿色办公,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广泛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节约型机关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实施“光盘行动”,培养文明节俭生活习惯。
14.开展减污降碳行动。要统筹有序做好“双碳”工作,守住生态底线,增强碳汇能力,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科学合理编制《云阳县“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淘汰过剩和落后产业,实施用煤大户煤改气改造和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推动新能源发展。加快高排放车辆替换,推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15.创新生态示范建设。以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示范、水土保持示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为抓手,把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使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打造生态文明示范样板。
(四)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推动用地等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
16.深化能源节约行动。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加大节能科研力度,鼓励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动能源互联网创新。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7.完善土地集约制度。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保障建设用地供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农民零星地,推进低效农用地再开发,发挥土地规模效益。
18.控制社会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强化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管理。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
19.构建资源循环体系。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执行循环利用政策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鼓励绿色建材生产循环发展,全面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强化法治保障,深化系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
20.探索生态产品转化。推进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执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落实有偿使用制度。按规定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生态地票及林票交易。
21.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手软,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体现差别化,不搞一刀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全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建设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年度任务、适时调度等具体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逐项压实责任,做到“定科室、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扎实推进每项任务。
(二)强化工作调度。县委主要领导每半年、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专题调度。牵头县领导通过文件、专题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适时调度、精准调度。县生态环境局按月进行调度。各责任单位每月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形成工作报告,经牵头县领导审定后报送至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事项进行督办。牵头县领导不定期对牵头事项进行督办,对工作推进困难、进度缓慢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现场督办。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每季度对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对领导交办、批示及专题调度会安排部署的事项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督查督办情况。县生态环境局将推进情况作为县对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和对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重点内容,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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