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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共云阳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云阳县分层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云阳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8月31日

云阳县分层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鉴于云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推动乡村振兴既要全面发力,又需分类推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市委、市政府部署,科学有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点面结合,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将全县乡村振兴分为先行示范类、重点帮扶类、积极推进类有序推进,强化示范带动和脱贫地区后续扶持,健全分层分类推进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分层分类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全面分析全县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趋势,依据各乡镇(街道)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将全县42个乡镇(街道)分为“三类”,456个涉农村(社区)分为“四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乡镇(街道)分类

先行示范类:包括盘龙街道、江口镇、南溪镇、凤鸣镇、红狮镇、龙角镇、巴阳镇、双龙镇、清水土家族乡、泥溪镇、普安乡11个乡镇(街道)。力争到2025年,经济发展实绩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在“一心两极三片”形成示范效应。

重点帮扶类:包括后叶镇、龙洞镇、堰坪镇、大阳镇、耀灵镇、洞鹿乡、上坝乡、新津乡、石门乡、外郎乡10个乡镇。力争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经济发展实绩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积极推进类:包括青龙街道、双江街道、人和街道、高阳镇、平安镇、故陵镇、沙市镇、栖霞镇、黄石镇、渠马镇、双土镇、路阳镇、鱼泉镇、宝坪镇、农坝镇、桑坪镇、云阳镇、云安镇、水口镇、蔈草镇、养鹿镇21个乡镇(街道)。力争到2025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乡村建设行动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实绩高于渝东北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分批次优选6个乡镇,打造成全市、全县乡村振兴乡镇级示范典型。将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凤鸣镇作为全市示范镇打造。对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清水土家族乡,实行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级帮扶集团定点帮扶,打造成市级帮扶示范乡。把乡村振兴县级重点帮扶乡镇红狮镇、巴阳镇、普安乡,作为县级重点帮扶,打造成县级帮扶示范乡镇。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镇泥溪镇,培育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镇。

(二)村(社区)分类

根据不同村(社区)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将全县456个涉农村(社区)按照聚集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分为四大类,分步骤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聚集提升类:包括青龙街道龙溪村等288个村(详见附件1)

城郊融合类:包括青龙街道道湾社区等131个村(社区)(详见附件2)

特色保护类:包括青龙街道建民村等15个村(详见附件3)

搬迁撤并类:包括江口镇柏坪村等22个村(详见附件4)

同时,按照“以点带面、试点示范”的要求,优选50个村(社区)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和重点帮扶村。

乡村振兴县级示范村(7个):盘龙街道青春村、石狮村,凤鸣镇马轩村、太地村,红狮镇永福村、巴阳镇永利村,普安乡马安社区;

乡村振兴乡镇级示范村(35个):人和街道晒经村、江口镇沙溪村、南溪镇平安村、高阳镇明冲村、平安镇前面村、故陵镇高坪村、龙角镇军家村、沙市镇富柿村、栖霞镇栖霞村、黄石镇迎新村、渠马镇白岭村、双土镇营鹤村、路阳镇文武村、鱼泉镇鹿鸣村、宝坪镇桂坪村、农坝镇云峰村、桑坪镇团坝村、云阳镇蔬菜村、云安镇毛坝村、双龙镇三堂村、清水土家族乡建兴村、水口镇佛安村、蔈草镇长岭社区、泥溪镇石缸村、养鹿镇同发村、后叶镇平进村、龙洞镇龙升村、堰坪镇曲溪村、大阳镇黄陵村、耀灵镇柏木村、洞鹿乡洞鹿社区、上坝乡龙凤村、新津乡作坊村、石门乡兴柳村、外郎乡外郎村;

乡村振兴县级重点帮扶村(8个):江口镇泥湾村、南溪镇青印村、平安镇双平村、龙角镇泉水村、栖霞镇福星村、云安镇铜鼓村、蔈草镇兴坪村、养鹿镇中山村。

三、重点举措

(一)先行示范类乡镇

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积极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地等平台。加大改革创新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上先行先试。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地盘龙街道建设。加强财政专项支持,强化用地保障,推动示范建设。红狮镇、巴阳镇、清水土家族乡、普安乡同时参照执行重点帮扶类乡镇相关政策。

(二)重点帮扶类乡镇

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用足用好帮扶政策,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乡村产业支持,加强脱贫产业后续培育,推进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提升,逐步实现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落实“片区长+联系县领导”包片联系乡镇(街道)责任体系,确保各部门对重点帮扶乡镇的帮扶力度不减。

(三)积极推进类乡镇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全面推进“五个振兴”。统筹谋划镇域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镇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四)乡村振兴示范村(社区)和重点帮扶村(社区)

通过县领导联系、部门帮扶、资源集聚、项目撬动、改革实践,探索乡村振兴的典型路径,在产业发展上形成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示范村。

(五)50个示范村和重点帮扶村之外的村社区

各乡镇(街道)根据不同村的发展现状,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分步骤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四、保障措施

(一)多方筹集资金,统筹安排

资金资源由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各类资金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凤鸣镇,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500万元,县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

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清水土家族乡,在市级帮扶集团定点帮扶基础上,5年过渡期内,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市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镇泥溪镇,5年过渡期内,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和发展产业。

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红狮镇、巴阳镇、普安乡,县财政过渡期内每年统筹各安排1000万元。依托三个乡镇较好的产业基础、政策优势、区位特色、旅游资源,通过狠抓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城乡融合、人居环境整治,力争用3年的努力,打造全县乡村振兴的示范镇;

县级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镇盘龙街道,县财政连续3年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重点围绕农旅融合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挥城区周边独特的区位优势,力争用2—3年的时间,将其打造为“城区后花园”“入户客厅”“休闲娱乐带”。

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7个村)县财政连续3年每年统筹安排资金200万元;

乡村振兴县级重点帮扶村(8个村),县财政过渡期内每年统筹安排资金200万元;

乡镇级乡村振兴示范村(35个村),县财政连续3年每年统筹安排100万元。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的“五个振兴”工作专班和县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实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述职制度。用好重点乡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形成合力,推进乡村振兴。

(三)动员各方力量,协作推进

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做好县级乡村振兴帮扶部门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帮扶任务。大力推动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强化乡村振兴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三变”改革、“三社”融合发展,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充分发挥“三社”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注重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各乡村振兴先行示范类镇村要敢为人先、努力创新、大胆探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建立乡村振兴学习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态势,带动各地加快发展。

(五)强化考核评估,注重实效

对各乡镇(街道)每年开展一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在县级层面建立乡村振兴评价体系,形成乡村振兴评价指数。加大乡村振兴在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的权重。针对乡村振兴不同类别乡镇,探索实行差异化考核办法。建立乡村振兴先行示范类乡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借鉴脱贫攻坚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县级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

    附件1:乡村振兴聚集提升类.xlsx

    附件2:乡村振兴城郊融合类.xlsx

    附件3:乡村振兴特色保护类.xlsx

    附件4: 乡村振兴搬迁撤并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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