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2年12月30日公告)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绿色产业聚集地,落地落实科技创新、贷款贴息、招商引资等优惠扶持政策,助推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0.97亿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下达资金11.26亿元,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发挥实效惠企利民。
——聚焦关键领域,有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8.37亿元,用于支持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发展、消费扶贫、农村公路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投入资金12.89亿元,用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治理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3亿元,用于52个公益性项目建设,有效缓解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压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资金20.14亿元用于教育事业,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投入资金14.38亿元,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确保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将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增加30元、5元。投入资金6.54亿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平稳发展,确保病有所医。安排资金2.01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和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住有所居。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资金需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助推政府治理效能提升。乡镇财政收入完成1.44亿元,自2019年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调整以来,3年年均增长12.5%,乡镇经济发展与乡镇财政增收得到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协税护税的积极性,激发了乡镇经济发展活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对县级部门申报的691个专项支出项目30.03亿元进行了专项评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0.29亿元。
——审计监督质量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履行好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有效提升整改成效。相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0余项,上缴及归还财政资金468.5万元,调减或收回工程投资850.16万元,促进资金19920.17万元及时拨付或使用,2021年8月以来,有11人、2个基层组织受到处理。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8.08亿元;支出85.1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74.4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17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3.93亿元;支出60.17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4.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1亿元。
2021年,市财政核定云阳县政府债务限额11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3亿元,专项债务84.1亿元;截至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18.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22亿元,专项债务84.07亿元,同比增长38.28%。2021年市级发行政府债券转贷我县40.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03亿元、专项债务34.0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8332.93万元超过30日未分配下达,代编预算30998.8万元未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超预算采购资产23328.64万元,3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69万元使用不及时。
二是财政资源统筹使用方面。存量资金20.51万元未及时统筹,1个单位应收未收4宗土地出让价款5114.95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1个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17.45万元。
三是财政稳健运行方面。2户企业3个项目新增债券资金9285.65万元使用不及时,部分学校零余额账户大额提现1460.76万元,1个单位违规向4个尚在进行招标和前期工作的项目拨付工程款3820.0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用现场审计和大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连续5年对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全覆盖,本次重点审计了县生态环境局等10个部门(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预算约束力不断增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面。1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6万元;1个单位未经批准将专项资金19.49万元用于其他项目;2个单位10个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958.2万元沉淀;1个单位对下属企业专项资金使用动态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资金1234.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1个单位2个项目未按要求设立绩效目标,2个单位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规,3个单位5个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3个单位9个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
三是预算管理政策执行方面。4个单位应征未征或滞留非税收入118.94万元;1个单位长期借用其他单位1名临聘人员,并向其摊派劳务费用7.34万元;1个单位未经审批长期租赁车1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主要对稳外贸措施落实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及为农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17个部门,98个经营主体,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较好的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落地。
(一)稳外贸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全县培育外贸企业67家,重点围绕柑橘、黑木耳等特色高效农业和面条等加工业,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但也发现1个单位制定的资金管理细则未严格落实市级文件精神,超时限安排补助资金;1个单位未建立对企业违法失信情况的审查机制,且未向相关部门获取企业违法失信情况;2个单位专项资金286万元未及时分配或拨付;1个单位1个补助项目未完成建设内容等问题。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审计情况。各级各部门抓实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农户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存在3个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不规范,涉及资金10.18万元;1个单位将5个以前年度评定的市级示范合作社再次评为县级示范社,支付补助资金5万元;1个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专项检查机制;5家不符合条件的社会化组织承接社会化服务等问题。
(三)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及为农服务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全县共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1个、基层供销社42个,农村综合服务社478个,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农村“三社”融合发展。但也发现42个基层社均未达到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指导标准,其中:2个基层社实际未运营;5个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质量未达规范化建设标准;1个单位2个基层供销社项目建设进度滞后;3个经营主体违规使用或套取专项资金29.83万元;1个单位使用基层供销社改造资金410万元,购置3处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小产权房726平方米等问题。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废除不合规管理办法,印发《云阳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制度,上缴或收回财政资金20.8万元等方式进行整改。
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抽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7个,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稳投资政策,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但也发现,1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1个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1个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增加工程投资934.57万元等问题。
(二)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对县商会大厦主体工程等7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稳投资部署,加大项目调度力度,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并形成有效投资。但也发现,7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或监理费928.61万元,2个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增加或变更投资额248.08万元,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项目核价程序执行不到位,2个项目结算办理不及时或程序不规范,3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绿化工程未公开招标等问题。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调减或收回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或监理费用850.16万元,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
五、交通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
对云阳县2018至2020年度交通系统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县政府积极推进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切实解决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问题,克服山地地形的不利条件,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交通建设任务推动落实方面。通组公路规划未经县政府审批,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底数不清;“四好农村路”、普通干线公路建设任务申报完成量不实;8个普通干线公路38.94公里未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安防工程计划下达不及时。
二是“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实方面。对2个项目履行初步设计审批、设计变更审批管理职责不到位,将30个交通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费用转嫁给被审核单位,16个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未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职责履行方面。违规印发降低“四好农村路”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会议纪要,未按规定对13个“四好农村路”质量检测不合格项目进行处罚,质量监督机构未对部分农村公路开展过程质量监督,未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养护“路长制”、养护公示等办法。
四是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专项资金19634.17万元未及时分配或使用,在养护专项经费中列支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381.24万元,2个项目资金16778.1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300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决)算,554个已办理工程决算项目未及时登记入账。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印发《云阳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云阳县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四好农村路”通畅工程检测指标的通知》《云阳县交通在建项目执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过程及质量监管,归垫挪用资金99.43万元,及时拨付或使用资金19634.17万元等方式进行整改。
六、国有资源资产相关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对全县国有全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抽查31户企业,涉及资产410.54亿元,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改革推进情况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有企业监管及经营方面。4户企业上报监管部门数据与企业实际会计报表数据不一致,3户未正常经营企业未及时清算注销。
二是国企资产管理及投资方面。2户企业资金闲置5223万元,1户企业143.11万元资产产权不明,4户企业未对下属29户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合并,2户企业欠付工程款1204.07万元,1户企业融资担保程序不规范,已完工85个项目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方面。2户一级企业未实现对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3户国有企业未建立内审制度;1户企业2019和2020年未开展业务,实为空壳公司。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对10个部门(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时,对各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使用方面。1个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未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批,2个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原值比系统原值多415.72万元,3个单位固定资产1.64万元未及时入账。
二是政府采购执行方面。3个单位采购固定资产6.47万元未在重庆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上采购,3个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及家具超标准1.43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对1个乡镇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辖区内86.22亩基本农田未合理耕种;对上级督查交办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小街外河,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未整改销号;2020年未开展森林防火演练;2020年未完成“一河一策”城镇污水治理任务;2019、2020年未开展水源地应急演练。
二是监督责任履行方面。对辖区内650亩集体林地承包、2户村民未经批准在自家宅基地上违规建房等事项,监管不到位;对4个抽检不合格水厂、1个污水处理厂排放化学物质超标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
三是资金征管用及项目建设运行方面。挪用退耕还林项目资金157.15万元支付人行便道、土地复垦等,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142.13万元,退耕还林项目地块与其他地块重复4795.3亩。
上述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印发《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江口镇森林防火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归垫挪用资金157.15万元等方式进行整改。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针对农业种植保险工作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事项,上报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3篇,建议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已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加以规范。针对部分企业套取项目补助资金等相关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送至县纪委监委机关或相关主管部门等,涉及案件线索9件,其中,移送至纪委监委机关4件。部分案件线索涉及事项或相关责任人员已得到处理,其余线索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办理。
八、审计建议
(一)紧扣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措施落实。注重财政政策与产业、投资、消费等其他领域的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出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增强民生政策的协调性,加强部门协作,实现政策执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时疏通堵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成效。
(二)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绩效。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追踪问效。强化各类存量资产资源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高估冒算工程投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规范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国企监督管理,确保高质量发展。清理整合企业资产,由国资监管部门牵头开展企业资产、负债专项清理工作,摸清我县国企真实资产负债情况,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剥离不良资产,积极整合优质资产,科学培育县属优质国企。谨慎融资担保,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筹划资金供应,国资监管部门要重视县属国企经营风险、偿债压力、代偿风险等,加强对国企融资与担保事项的审批,防范连带责任。
(四)加强贯通协同配合,切实提升监督效能。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内监督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抓好“三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切实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监督计划协商、信息互通和问题线索移送与反馈,深化协作配合,形成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强化联动监督,要加强相互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在发现问题、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等各环节,严格规范、注重效率、确保质量。
(五)压紧压实责任,推动问题高效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从源头治理的角度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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