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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87号提案的

复  函

邹龙虎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汤溪河沿线污染治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沙市镇、鱼泉镇、江口镇、南溪镇、云安镇,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汤溪河发源于巫溪县,是长江左岸一级支流,流域面积约1700km2。汤溪河云阳段共布设考核我县国控断面1个,即汤溪河江口。据近年监测结果显示,汤溪河江口断面年度综合水质稳定保持Ⅰ—Ⅱ类,稳定达到或优于上级下达的Ⅱ类考核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沿线生活污水治理

为推动汤溪河沿岸城镇集聚区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严格禁止生产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相关乡镇、部门积极实施了一批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是南溪镇筹措180余万元新建污水管网约1.5公里、混凝土井44座、沉泥井10座,预计今年年底完工。二是沙市镇、鱼泉镇、江口镇实施了辖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今年年底前可消除汤溪河流域黑臭水体6条。三是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策划了江口镇雨污管网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新建污水管道39.2km、污水检查井2431座、污水泵站4座、化粪池182座,新建雨水管道3.9km、雨水检查井378座、雨水口229座、新建雨污水出户管34.5km。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

(二)关于“尽量关停关闭沿河水电站”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汤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渝府〔2018〕37号),我县汤溪河流域已关停3座水电站,剩余33座属于合法保留类,并按照县政府审批的“一站一策”方案完成了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监控设施的安装,并实现了市县两级平台的监管。针对小水电站取水,县水利局将严格落实用水控制制度,一是按规定合理编制流域水能资源规划。二是根据水能资源论证依法办理取水许可。三是按照生态环保要求进行生态流量泄放。

(三)关于“建立水电站生态补偿制度”

目前,中央、市、县层面均无水电站利润要拿出一部分来作环境整治费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收费政策通道。如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我局将依法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交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办理并进行生态损害赔偿或修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督促污水管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分流域分片区策划包装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二是督促各乡镇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由县财政局按现行结算机制返到乡镇,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运行维护。

三是持续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保障生态流量足额泄放,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此函。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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