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第十五届政协第三次会议
第084号提案的复函
邬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建议》(第08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阳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功创建25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86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2017 年获得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2022年印发《云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22—2026 年)》《云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2022—2026 年)》,全面启动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59个,累计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2座、工业污水处理设施2座,“一江九河”33 个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Ⅲ类,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开展 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帮扶检查,750 家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率先在全市销号清零,连续多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 95%以上。建成投用医疗废物处置场1座,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点1个,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二是建立自动监测体系。我县累计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8座,其中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SO2、NO2 、PM2.5等6项指标,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氨氮、总磷、总氮等9项指标。强化信息公开,每季度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我县水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监管,2023年以来,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36家次,督促整改问题企业17家次。针对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未批先建”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114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2件,其中免予行政处罚10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件,向公安局移送1件,行政拘留1人。
(二)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一是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提质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中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建设,2023年以来完成营造林60.25万亩,建设规模居全市之首。深入开展“我为祖国植10棵树”和“送苗下乡”活动,义务植树568万株,赠送苗木20万株,我县森林覆盖率达61.3%,位居全市前列。二是加强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和消落区整治。持续巩固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成果,33公里环湖绿道获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上榜重庆市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入选第一批美丽重庆建设典型案例。三是深化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行动。制定《云阳县实施长江 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退捕禁捕工作,2023年以来,刑事立案18起39人,行政处罚263起,生态赔偿增殖放流鱼苗4万余尾。四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完成中央和市级生态环保督察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和全县自然保护地各类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率达99.2%。
(三)深化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是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重庆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云阳县落实“三线一单”实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等准入规定,加强规划环评引领, 坚持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排污许可联动,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控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二是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全面退出,全面关停煤矿,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124台套,合计74.6蒸吨/小时。持续推动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人和组 团、松树包组团、黄岭组团等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三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打造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链,先后与中电建、中节能、中广核、南水北调、国电投、华电等央企建立合作关系,目前,华电宝坪光伏已实现全容量并网;国电投工业园区屋顶光伏一期项目已于5月竣工并网;抽水蓄能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全县新能源项目投资额达3.8亿元。四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倡城区出行以公共交通为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用车纯电动化转型,163台公交车中156台为清洁能源车型、225台巡游出租车全部为清洁能源车型,城区公交和出租车新能源占比达98.2(%)。不断扩大绿色消费品市场,在重百、国美、亿联等大型商超、市场推广节能家电和节水型器具,确保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50%以上,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
(四)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每学年各中小学校开展生态文明专题教育教学不少于12课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融入课堂教学、家庭辅学、校外研学,影响和带动广大师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二是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充分发挥符合向公众开放条件的环保设施的作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学生、社区居民、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员工等热心环保事业、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三用好媒体宣传。以活动为载体,推进环境宣传教育,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爱国卫生月、地球日、低碳日、环保科普知识、“中国水周”保护水资源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利用线上网络媒体,如云阳生态环境公众号、云阳微发布、云阳电视台等平台,加强生态环保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三、下步工作打算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仍然还存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巩固难、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不够、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足等问题。未来几年,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目标,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巩固提升创建质量为抓手,进一步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加快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
此复函已经彭亿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沈安玲;联系电话:551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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