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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市监函〔2020〕40号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第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138号提案的复函

邓国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业消毒餐具监管的建议》(第138号)收悉。此建议由我局与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委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餐饮业餐具消毒情况的关注,餐具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相关产品,是否洁净卫生、无毒无害,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健康及食品安全。因此,加强对餐具消毒及使用的监管,一直以来是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对餐饮服务监管的重点。根据您针对加强餐饮业消毒餐具监管提出的七点建议,我们通过共同梳理,认为重点应从三个方面对餐具消毒监管进行强化,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业餐具消毒和餐具消毒企业的监管;二是提升行业水平,提高餐具消毒行业自身素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三是畅通投诉举报,鼓励消费者与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对餐具清洁问题进行监督。根据您的提案,按照职能职责及法律法规,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首先制发了《关于明确云阳县第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138号提案职责分工的函》(云市监函〔2020〕25号),并函告县卫生健康委和县商务委。结合县卫生健康委和县商务委复函的办理情况,现将加强我县餐饮业消毒餐具监管工作给您作一个汇报。

一、找准问题源头,规范餐具集中消毒企业。餐具消毒企业是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具的主要来源,要控住源头,必须首先加强对餐具消毒企业的监督检查,以此从根本上解决餐具消毒不到位或者未进行消毒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与处罚”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中第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的规定,县卫生健康委作为我县餐具消毒企业监管的职能部门,采取多措并举,着力整治的监督方式,以此规范我县餐具集中消毒企业。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餐具消毒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暨约谈会,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及规范操作行为;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云阳县现有的8家餐具集中消毒服务的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对正常经营的7家餐具消毒企业生产的餐具进行了随机采样抽检,确保每个餐具消毒企业被抽取一个批次,今年以来,共计抽检了35批次餐具;四是严查证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窝点”。通过拉网式的监督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暂未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的餐具消毒企业。

二、强化过程控制,提升餐饮服务行业自律。县商务委作为餐饮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餐饮行业管理并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因此,在引导餐饮行业使用合规餐具的管理上,县商务委一是督促云阳县餐饮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餐饮行业经营者的整体素质,教育引导他们坚守“行业良心”并自觉抵制不符合餐饮服务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加工用具。二是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给消费者的就餐用具必须规范清洗消毒,保障顾客的饮食安全。与此同时,县市场监管局也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使用的餐具是否严格进货渠道、是否进行资质审查、是否进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等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具安全严格把关。同时,将“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规范对餐具进行消毒、保洁,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规定,对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出动执法人员38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511家,其中有42家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餐具消毒或者消毒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后续工作中,我局会持续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务必做到全覆盖,切实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具消毒工作进行整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引入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县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数大、变化快,仅凭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监管,难以保证监管的全面性、有效性、针对性,难以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引入社会监督力量,让人民群众参与到餐具清洁问题的监督中来,让社会力量与政府力量相结合,形成监管合力必不可少。对此,我局一是积极、倡导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建设,通过“明厨亮灶”工程的普及,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场所实时、实地公开后厨加工及食品操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明白、吃得安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我局结合市局“阳光餐饮”网络平台,积极建设“网络厨房”。而“网络厨房”又是“明厨亮灶”工程的改造升级,是让社会监督不止局限于现场就餐消费者,而是利用网络,让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情况接受社会群众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从而全方面创新了、便捷了、强化了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餐具清洁问题的监督中来,如有发现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者消毒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要第一时间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守护食品安全。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对举报内容属实,举报的问题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危害较大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15投诉举报”信息渠道畅通。同时,要求值班人员在接到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时,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出现场的,执法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完毕后要第一时间回复投诉(举报)人。

四、实现资源整合,提升餐具消毒企业质量水平。县卫生健康委作为餐具消毒企业的监管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餐饮消费安全为目标,不断加大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力度,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建立了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企业监管档案,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过程进行全流程检查。二是积极引导推动餐具集中消毒企业资源整合、提档升级,将县城内原4家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整合为1家,改变了原来分散、规模小、卫生状况难以保障的局面,切实提升餐具消毒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邓国清委员,欢迎您继续对我县餐饮行业餐具消毒问题进行关注和监督,有什么建议和想法也请与我们及时沟通,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县餐具消毒水平质量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此复函已经熊德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向 萍,联系电话:1858135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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