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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教函〔2024321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0161建议的复函


陈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中小学游泳技能的建议》(第0161号)我委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建议积极推进鼓励县城内有条件学校建设校内游泳池项目。县教委正在策划包装北城小学、初三中、实验中学校内游泳池项目,争取中央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之后立即实施。

二、您建议学校与周边社区共建共享游泳场馆。目前已争取到民德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其中包含游泳池,已于20233月开工建设,拟于2025年竣工投用。

三、您建议加大体育教育经费投入,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资金,开设游泳等相关体育课程,多形式增强游泳师资力量,引入优秀体育教师和社会采购服务,缓解学校自身开展游泳日常教学而师资不足的压力。县教委会同县文化旅游委,共同拟订了《关于开展游泳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分3个批次开展试点工作:初四中、北城小学在运动公园游泳馆开展试点;实验小学、初三中在校内游泳馆开展试点;双江中学、双江小学在青少年活动中心游泳馆开展试点;试点学校将游泳教育纳入课后延时服务项目,依据游泳教学大纲和训练指南,按照每期总数不少于10个课时(每课时60分钟)的标准开展实践教学。鼓励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经政府授权从事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正规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依据游泳教学大纲和训练指南开展理论授课和现场教学。积极探索多元经费筹措机制,采取部门统筹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学校在课后延时服务费中切块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等方式,为游泳教育试点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您建议加强家校结合,教育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学会并掌握游泳这项体育运动技能,切实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县教委将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重要意义和育人功能,正确引导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此复函已经李保宣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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