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规划资源函〔2024〕251号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0147号建议的复函
胡吉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云安古镇地灾风险消除及永久基本农田调剂补划的提案》(第20240147号)收悉。在此,对您提出宝贵的建议表示感谢!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消除云安古镇地灾风险问题
经核实,云安古镇内确实存在一个滑坡隐患点,该滑坡小地名“晒盐坝”,位于云阳县云安镇大院坝社区、演易台社区、杉树林社区。经现场踏勘,滑坡总面积50.7×104m2,体积1070×104m3,根据滑坡的地貌特征及区域主滑方向,划分为3个滑坡区,即滑坡Ⅰ区、Ⅱ区及Ⅲ区。滑坡共威胁65户194人及国道G348公路1.44km。
为消除隐患,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同意,将该滑坡纳入2022年度重大地灾隐患点开展控制性勘查工作。2022年5月,我局委托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开展了控制性勘查工作。2022年8月,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控制性勘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结论,建议仍对该滑坡进行专业监测,暂不开展工程治理。根据认定意见,我局委托成都华建地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开展了该项目的专业监测工作,根据目前的监测结论,滑坡处于基本稳定。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专业监测结论,适时上报市局,积极争取地灾防治专项资金,消除云安古镇地灾风险。
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调剂补划问题
“三区三线”划定中,充分依据了古镇保护建设规划,做到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古镇建设相衔接。目前,启动古镇保护开发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古镇保护开发建设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范畴,后续我局将紧跟政策变化,在符合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前提下,进行优化调整,全力支持云安古镇保护与开发利用。
此复函已经黄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到回执上邮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黄枭;联系电话:1993646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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