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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规划资源函〔2024〕225号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0089号建议的复函

彭发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云阳县南溪镇河岸绿道规划及建设的建议》(第20240089号)收悉。在此,对您提出宝贵的建议表示感谢!经与南溪镇、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经核实,您提出的南溪镇河岸绿道线路存在诸多限制因素,一是南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前仍在编制中,原《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总体规划》中未布局河岸绿道,缺乏空间规划依据;二是河岸绿道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属城镇建设用地范畴,应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区域无用地政策通道;三是环南溪中学路段涉及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线。因此,当前建设河岸绿道暂不具备申报用地的条件。

二、县文化旅游委已于2020年组织完成了祖师观排危抢险工程、高祖庙修缮工程;述仙桥修缮工程方案目前已通过市文物局审批,拟于2024年实施;同时,协助南溪镇争取到市体育局健身步道补助资金60万元。

三、我局将在后续规划编制工作中加强指导,围绕“强镇带村”试点,把握新型城镇化的机遇和趋势,进一步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突出前瞻、科学和可操作性,强化与相关部门衔接,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前提下,力争做好河岸绿道空间规划布局及用地保障工作。同时,县文化旅游委也将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积极指导南溪镇开展文物保护利用,提炼述仙桥、高祖庙等文物的建筑元素融入到河岸绿道规划设计中,扩展研学等旅游服务,将南溪河岸绿道与述仙桥、高祖庙等文物串联,推出一批旅游打卡线路。

此复函已经黄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6日

(联系人:向尧;联系电话:1982370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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