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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日期:2025-02-10 字体:【


云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补贴名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

申报指南

咨询电话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渝东北渝东南社保补贴等政策的通知》(渝人社〔2024〕340号)。

申报对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补贴对象

申报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满足补贴条件后次年内进行首次申报,每年只能申报当年及上年度补贴。

申报材料:重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灵活就业情况说明,申请补贴期限内就业情况证明。

申报流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登记失业离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就业地(网络配送员和网约车驾驶员在参保地任一街镇)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再次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按照上述程序再申请补贴,每次申请时均需填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责任单位及科室:云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就业指导科。联系方式:023-55129203。

55129203

跨区域交通补贴

当年到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县户籍脱贫人口。(已享受鲁渝劳务协作交通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跨区域交通补助;参加过政府组织的包机、包车等统一送工活动的不能报销去程的交通费用。)

每年对跨区域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交通补助。其中:能提供报销凭证的脱贫人口,按外出务工乘坐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和省际(县际)班车客运的往返票据据实补助;对无法提供报销凭证的脱贫人口,按区(县)外市内就业 50 元、到市外就业 200 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含往返费用),每年仅可享受一次。

《关于调整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渝人社〔2022〕281)、《关于进一步做好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补充通知》(渝人社〔2023〕477)

申报对象:当年到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县户籍脱贫人口。

申报期限:跨区域交通补贴定额免申即享,票据需要在次年的3月31日内申报

申报材料:车票原件

申报流程:定额补助免申即享;车票补助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云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市场科。联系方式:023-55119570。

55119570

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区域实现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自主创业(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仍处于就业状态的我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财政供养人员不符合人员类别要求。

在山东省就业的,按800元/人给予补贴。在其余区域就业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关于贫困劳动力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就发〔2019〕33号)

申报对象: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对象

申报期限:脱贫人口在单位就业满三个月以上后随时可申报

申报材料:1.重庆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就业凭证:⑴市内单位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⑵市外单位就业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⑶市外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流程: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责任单位及科室:云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市场科。联系方式:023-55119570。

5511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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