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
申报对象 |
补贴目录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电话 |
1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按重庆市选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14个大类37个小类118个品目执行,详见《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
按重庆市选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一览表执行定额补贴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规〔2021〕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的通知》(渝农发〔2022〕37号),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阳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规〔2021〕2号) |
购机者自愿到户籍所在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乡镇(街道)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机者跨地区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也可在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申请材料。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登记证书原件)、购机者身份证与所购机具名牌照片复印件、购机者持云阳县开户的有效银行卡(折)账户并录入当地“一卡通”平台、购机发票原件(具有购机者、购机者身份证号码、生产企业名称、机具名称、机具型号、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的相关规定,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将购机者申请补贴资金的资料复印存档备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补贴受理。乡镇(街道)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应及时受理,并广泛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 |
023-55162101 |
2 |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
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经测算,2023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补贴65.61元。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59号) 、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阳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农发〔2023〕17号 )、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种粮大户实际种粮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农发〔2022〕86号)、 |
县农业农村委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乡镇(街道)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县农业农村委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汇总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
023-55185970 |
3 |
种粮大户补贴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大豆、高粱、绿豆、红苕等8种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 |
根据市级下达的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经测算,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每亩补贴205.27元。 |
种粮大户须按要求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土地承包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乡镇街道、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乡镇街道、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种粮大户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县、乡镇街道、村社三级两次公示(前一年申报时公示一次,当年兑付前再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 |
023-55185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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