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5〕16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渝财农〔2025〕4号)和《云阳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的拟办意见》,经报县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1815万元(明细详见附件1)。
请抓紧时间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修订重庆市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2〕10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同时强化绩效监控,落实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项资金由你单位列报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报见附件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
附件:1. 云阳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明细表
2. 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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