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第八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释放积极政策信号,提升我县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回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拟举办云阳县第八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简称房交会),特制定本方案。
二、展会地点
各开发楼盘销售大厅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展会主题
置业云阳 畅享未来
五、参展企业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楼盘
六、优惠政策
(一)优化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方式
土地出让首期价款降低至成交额的20%,第二期价款取得预售许可后缴纳至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分期缴纳期间不计征受让人相应利息。
(二)购房财政奖励
1.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按照成交房屋计税总价款的1%奖励购房者;
2.购买新建商品非住宅(含商服用房、办公用房),按2000元/套的标准奖励。
3.购买新建商品非住宅(车位),按照成交房屋计税总价款的0.5%奖励。
(三)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对拟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地产企业可延长认购期,支持其出售原住房;对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纳入住房贷款套数核查范围。同时,对2024年10月20日以来出售旧住房,于本次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给与赠送品牌空调、冰箱、彩电等优惠。
(四)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对符合当前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及契税缴纳的,由县财政给予二孩家庭1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2万元的购房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五)外地来云购房补贴
非云阳籍人口来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除购房财政奖励外,可享受5000元的安家补贴。
(二)至(五)项政策可叠加享受,但财政最高奖补金额不得超过4万;同时,此房交会政策与房票政策亦可叠加享受。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宣传,扩大社会效应。整合户外宣传、媒体宣传等宣传渠道,打造户外、网络平台、移动端等多维度宣传推广矩阵,为活动造势。不定期发布房交会活动安排及购房优惠政策,扩大活动知晓度和优惠政策透明度。
(二)加强统筹,保障活动开展。为确保房交会有序推进,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凤艳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熊浩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房交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向桦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落细购房优惠政策,推动房交会的顺利开展,确保展会取得预期效果。
(三)落实责任,做好展会工作。一是各相关单位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为活动开展保驾护航;二是各参展企业积极主动做好各自展会现场的布置,营造房交会的喜庆氛围,诚信经营,确保房交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公共卫生管控,防止引发公共传染疾病,维护身体健康;三是压实企业销售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八、经费方案
本次房交会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所需费用由各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自承担。
附件:1. 云阳县第八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附件1
云阳县第八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
购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购买云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商品房业主。
(二)时间界定:合同网签时间应为2025年1月15日—2月15日,完清契税时间应为于2025年2月25日前;二是《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应在2025年2月25日前。
二、发放形式
以现金形式直接拨付到购房人银行账户上。
三、兑换规则
(一)申报方式
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申报,由开发企业提供申报资料及花名册。
(二)受理单位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受理时间
2024年2月17日—3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奖补政策,责任由过失方承担,受理单位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1. 初审(2月17日前)。各开发企业初审购房人身份证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购房人收款银行账户证明,并与购房人签定代理申报委托书。
符合“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对象,须另外提交多子女家庭证明资料,原则上以居民户口簿登记或出生证明为准。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由购房人自行提供出生证明等资料。离异或重组家庭的子女,以抚养关系进行认定。
符合“外地来云购房补贴”的对象,须另外提交非云阳籍的户口簿,且为独立登记产权人。
以上资料原则上都须提交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须审原件交复印件。
2. 复审(3月20日前)。按楼盘分批次提交资料到县住房城乡建委工作组复审。
3. 复审通过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即实施集中统一拨付。
四、其它事项
附件2
云阳县第八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财政奖补明细表
序号 |
楼盘名称 |
开发企业名称 |
买方姓名 |
买方身份证号 |
房屋信息 |
奖补金额 |
收款方信息 |
备注 | ||||||||
房号 |
房屋类别(住宅或车位) |
建筑 |
计税总价款(元) |
财政奖励金额(元) |
多孩购房补贴(元) |
外地来云购房补贴(元) |
合计 |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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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计税总价款”一栏,商服用房、办公用房不填。 |
(2025.1.15—20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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