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云阳县内就读学前至高中(中职)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供养、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军残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资助政策相关要求,均可申请学生资助补贴。贫困类型以唯一类型统计,不交叉重复享受资助。
二、申报流程
1.学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审,确认班级拟资助学生(特殊困难类直接认定,其他困难类进行评审)。
3.学校集体认定和审核各班上报的拟资助学生,并对拟资助学生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拨付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1、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的申请认定表。
2、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学生或代领人银行卡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脱贫农户证明、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3、其他佐证材料(如病历诊断书、医疗收费证明等)。
四、申报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一次,以秋季为主,春季学期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开学初主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报地点
学生就读学校。
六、联系方式
学生就读学校班主任老师及资助工作人员。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