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申报指南
一、救助条件:申请特困人员供养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县户籍;二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是家庭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请材料: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救助标准:从2024年9月1日起,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7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全护理500元、半护理300元、全自理100元。
四、办理流程: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复杂的)→乡镇(街道)初审→审核后公示→县民政局审核确认→长期公示→发放救助供养金。
五、时间安排: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均可随时提出申请(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渝悦救助通”后进行线上申请)。
(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23—5516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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