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5〕103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山东省协作重庆省级
援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盘龙街道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委:
根据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部分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云阳农发〔2025〕135号)精神,现追减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预算资金250万元,调整下达盘龙街道、县农业农村委预算资金250万元(详见附件1)。
请你们按照《云阳县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云乡振发〔2021〕9号)及《云阳县财政局等6部门 关于修订<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4〕24号)相关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严格按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自评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此项资金年终通过往来核算,请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附件:1. 云阳县2025年山东省协作重庆省级援助资金预算 调整明细表
2. 绩效目标表
现将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县农业农村委:023-55128041;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55166507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云阳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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