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1〕97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威海乳山市捐赠资金项目建设预算的通知
红狮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威海乳山市捐赠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云乡振发〔2021〕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威海乳山市援助资金12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按照云乡振发〔2021〕30号要求认真开展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严格按照《云阳县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云乡振发〔2021〕9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内容和标准等相关要求。同时应及时组织施工建设,严格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同步收集项目资料,项目完工后责任单位负责竣工自查验收,强化绩效监控,落实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2.2021年威海乳山市捐赠资金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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