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教〔2024〕41号
云 阳 县 财 政 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调整下达2024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相关学校:
为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180号)要求,经研究,现调整下达你校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免教科书资金(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首先确保“13类”贫困高中生(脱贫户学生<含脱贫不稳定户>、低保户、特困供养、孤儿<含实事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其他低收入家庭子女、支出困难型家庭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高中生纳入助学金最高档次资助,有剩余资金再资助“其他类”贫困高中学生。“5类”贫困高中生(脱贫户学生、低保户学生、特困供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全覆盖免学费。“3类”贫困高中生(脱贫户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补助标准。1. 国家助学金。一档500元/生.期、二档1000元/生.期、三档1500元/生.期;脱贫户学生、孤儿(含实事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低保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学生助学金补助1500元/生.期;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其他低收入家庭子女、支出困难型家庭子女助学金按1000元/生.期测算,其他贫困学生助学金按500元/生.期测算,其他类贫困学生学校可依据学生贫困程度按一档500元/生.期、二档1000元/生.期落实资助。2. 免学费。对“5类”(脱贫户学生、低保、孤儿、特困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贫困高中生免缴学费,对学校按重点高中每生每期8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期400元补助。3.免教科书。对“3类”(脱贫户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学校按每生每期补助200元。
(三)校内资助。公办普通高中应从事业收入财政下达金额中提取不少于3%的经费用于学生资助;民办各类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并按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四)工作要求。请各校收到财政局下拨的补助资金后,严格按《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云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办〔2019〕60号)进行对象认定;按《云阳县教委 财政局 扶贫办 民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办〔2017〕37号)要求,本着学生自愿申请原则,坚持学生提交申请表,合理确定学生受助档次,学校审核,资格公示,资金发放等办理程序。
(五)资金发放。该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将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各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同时严格按按《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高中资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教计〔2012〕19号)和《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录入学生人员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基础信息的通知》(云阳财农〔2020〕23号)的要求,做到受资助学生一人一卡,资助信息准确并及时汇总上报,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一卡通”账户并录入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
(六)学校对免学费、教科书对象开学免收,县财政以公用经费形式向学校下达免学费、免教科书补助。
(七)支出列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
附件:1. 2024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
2. 云阳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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