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实施情况

云阳财教〔202415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18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中央直达)资金下达给你校(详见附表)。请按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补助范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

(二)补助办法:本次膳食经费按生均900元分配;食堂运行经费分三个部分:一是运行补助按生均60.54元分配,二是27所学校炊事员工资,三是14所学校食堂设备设施。本次下达资金按照20239月各学校上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月度名单数据学生人数统计。

(三)该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将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各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学校要加强认识,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膳食经费必须全额用于学生,不允许克扣或挪着他用。要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身体素质。

(四)各校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资金使用要严格实施“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五)本次资金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下达,请将支出列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科目。

附件:1. 2024年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

2. 云阳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4115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