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
改造和尾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委:
根据《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上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云阳财农〔2023〕18号)、《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云阳财农〔2023〕54号)和《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云阳县2023年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等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云阳农发〔2023〕109号)精神,现调减县农业农村委渔业发展资金151万元(云阳财农〔2023〕18号中央资金109万元,云阳财农〔2023〕54号中央资金42万元),用于南溪镇、平安镇等2023年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等项目(详见附件1)。
请按照云阳农发〔2023〕109号文件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规定按进度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自评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 云阳县2023年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明细表
2. 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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