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第四季度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下达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我县直达资金总量为238471.44万元,已分配237578.31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领域,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众的生活需要,加强了义务阶段学校建设。未分配1567.13万元,未分配中大部分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灾项目需跨年建设。
二、支付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我县直达资金已支付金额为207,298.27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我县2023年直达资金支出的情况,我局认真研判,仔细分析,下一步将加大工作组织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提高2024年资金执行率,提高直达资金惠民惠企效果。
云阳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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