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乡镇>云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云阳镇府发〔2026〕3

云阳县云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阳镇2026 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业务科室、镇属相关单位

现将《云阳镇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阳县云阳镇人民政府

                                                     2026121



云阳镇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云阳县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山林面积广、林区住户散、节假日入林人员多的实际情况,聚焦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设施建设、队伍训练“五个在一线”,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防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聚焦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应急处置、基础保障六大关键环节,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严防扑火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1.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林长制,健全“镇级林长包村社、村级林长包网格、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三级包保体系,签订责任状,明确每片山林、每个网格的巡护范围、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镇政府制定详细应急处置方案,组建30人以上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各村(社区)组建15人以上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常态开展宣传、排查、训练等工作。

2. 压实科室监管责任。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统筹防灭火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镇产业中心(林业站)负责制定火灾防治细则,加强林区基础设施维护,查处违规用火和破坏防灭火设施行为;镇民生服务办督促规范祭祀用火;镇经济发展办监管林区电力线路;镇文化服务中心督促旅游景点落实防灭火措施;综合执法、林业、派出所等在重点时段实行联合办公。

3. 明确经营主体责任。督促林区种植合作社、养殖场等经营单位和个人,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落实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巡护巡查、火情报告等责任,纳入全镇防灭火管理体系。

(二)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

1. 日常常态化宣传。制作通俗易懂的防火图文、短视频、宣传单,通过村级微信群、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等载体,各村(社区)全年至少制作2幅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或横幅,组织群众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开展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域宣传,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2. 重点时段精准宣传。在两会、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及连晴3天以上高火险时段,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敲门入户,对林区林缘吊散户、边远户、五保户等特殊人群开展“一对一”宣传提醒;3月森林防火宣传月期间,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播放警示教育片。

3. 校园特色宣传。东风小学要结合“开学第一课、放假前一课”,开展“守护青山·防火童行”“五个一”活动(上一堂防火课、画一幅防火画、写一篇防火作文、发一份倡议书、开展一次防火主题班会),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带动家庭共同参与防火。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 隐患清零专项行动。按照全县专项行动要求,聚焦林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设施、重点时段、重点用火行为,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整改销号”闭环台账,每周开展1次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2. “林电共安”专项行动。联合电力部门,督促供电公司排查林区电力线路,清理树线矛盾和高压铁塔塔基周边可燃物,指导用户安全用电,4月底前完成全域林区线路隐患清零。

3. 景区防火禁烟行动。对镇内涉林旅游景点,督促取缔户外吸烟点,配备火源检测设备和灭火器材,设置防火警示标识,落实专人巡护,严禁游客违规用火。

4. 农事用火规范行动。按照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管理要求,落实用火需求申报、审批、备案制度,组织集中或零星烧除,严格执行“七不烧”(无审批不烧、无防护不烧、无人看管不烧、大风天不烧、陡坡地不烧、林区边缘不烧、可燃物多不烧)规定,杜绝农事用火引发火灾。

5. 项目用火规范行动。严格按照全县项目用火管理要求,落实项目用火报备制度,项目用火需向村级报备,各村(社区)要对项目用火进行登记,督促项目主体严格执行“七不烧”,并落实专人进行现场督导。

(四)从严管控野外火源

1. 严格用火审批管理。规范野外用火审批流程,高火险时段一律停止审批。由镇综合执法大队、产业中心(林业站)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对吸烟、烧烤、野炊、违规祭祀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做到“火情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2. 强化防火检查值守。全面启用全镇固定防火检查站,明确值守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入林扫码登记、火源火种暂存代管、防火规定告知等要求,对拒不接受检查、违规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3. 坚持疏堵结合管控。镇产业中心(林业站)牵头对松材线虫疫木焚烧等林区施工动火作业,严格落实申报、审批、监管闭环措施,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春节、清明节期间,在林区主要路口、重点坟场设置集中祭祀点,推行鲜花、丝带等文明祭祀方式,安排专人值守劝导,减少纸钱焚烧等违规用火。

(五)强化预警监测和联防联控

1. 加强会商研判。镇产业中心(林业站)牵头组织镇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开展1次火险形势会商,结合气象条件、林区物候和人为活动规律,发布火险预警信息;连晴3天或重点节假日期间,提级响应,增设临时卡口、增派巡护人员、延长巡护时间。

2. 突出科技赋能。镇村干部、护林员要全部开通“渝快政”账号,未开通权限的人员使用专用APP开展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镇产业中心(林业站)要及时录入工作部署、宣传教育、巡护检查、隐患排查等数据,定期更新“一长三员”“十户联防”、防火检查站、阻隔系统等基础信息,保障数据真实可用。

3. 加强预警处置。对森林防灭火APP推送的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各村(社区)护林员要及时查看预警信息,迅速到达森林火灾预警现场,实地核查情况,高效准确的完成预警信息处置工作。

4. 深化联防联控。毗邻村(社区)之间,特别是与其他乡镇村(社区)毗邻的村(社区)要主动开展联合巡逻、边界隐患排查、实战演练,建立火情信息互通、救援力量互援机制,共同提升防灭火能力。

(六)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 建强队伍装备。镇产业中心(林业站)牵头制定镇、村两级扑火队伍年度训练计划,组织镇、村两级扑火队伍每半年开展一次森林灭火演练;2026年拟再投入5万余元扎实推进森林灭火装备“四有”建设,补充森林消防水泵、水带、移动水池、灭火器等物资装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能用。

2. 强化巡护值守。节假日、高火险期,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加密巡护频次,运用无人机扩大巡护范围,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点、烟点;如遇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每日早晚组建2支由镇干部组成的森林防火巡林队伍(见附件一),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违规用火的处置力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归口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

3. 科学组织扑救。发生火情后,严格按照“135”早期处理机制(1分钟响应、3分钟出动、5分钟处置),扑救过程中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明火场纪律,避免人员伤亡。

(七)夯实基础保障工作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四好”路、人畜饮水工程、山坪塘建设,完善林区防火通道、蓄水池、防火隔离带等基础设施;2026年争取县林业局相关资金,在古寺、梅树、水库、三坪等重点村,建设森林防火水池;对已建项目开展“回头看”,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发挥作用。

2. 强化督查考核。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村(社区)和镇相关科室年度考核,组建暗访组常态化明察暗访,实行“包片蹲点”制度,重点时段加强调度指导;对工作不力、引发火情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

3.做好复盘追责。无论火情大小,事后均由镇综合执法大队、产业中心(林业站)、栖霞派出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评估和复盘总结,深挖预防、监管、扑救等环节问题,落实行政、刑事、民事“三责同追”,形成警示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春季森林火情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去年“3·26”“7·20”“12·5”森林火灾教训,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把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各村(社区)、各经营主体要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落实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科室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宣传、排查、管控、应急等环节加强联动,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未履行防灭火责任、违规用火引发火灾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云阳镇森林防火巡林人员安排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