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镇府发〔2022〕29号
云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
机制》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
现将《云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云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云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
监测预警机制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版)》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云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
一、落实各方责任
重点人群、物品、场所等多渠道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有效手段,加强配合协作,强化信息互通,落实“四方”责任。镇卫健办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的统筹指导,强化主管责任、属地责任,对本行业本辖区重点人群、物品、场所建立台账,组织相应对象按规定采样送检。
二、强化信息报送
成立监测预警工作专班(见附件),收集、汇总、分析本行业本辖区的各类重点人员、物品、场所的监测信息,一旦发现预警信号,立即向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2小时内向县疫情防控组报告;经核实后,2小时内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强化追责问责
对工作落实不力、检测数量不足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云阳镇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专班
2.云阳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新冠肺炎监测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云阳镇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专班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备注 |
1 | 云阳镇 | 牟伦敦 | 副镇长 | 15223618479 | |
2 | 云阳镇 | 方波 | 卫健办 工作人员 | 15736368840 | |
3 | 云阳镇 | 聂静 | 平安办 工作人员 | 15223638224 | |
附件2
云阳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新冠肺炎监测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类 别 | 项 目 | 检测频次 | 责任 科室单位 | 检测数量 | 检测要求 | 采样单位 | 备注 | |
1 | 入境环节常态化监测 | 入境人员 | 及时发现及时检测 | 平安办 | 全覆盖 | 其它省市已隔离后返云的监测1次 | 镇卫生院 | ||
3 | 医疗卫生机构 | 医疗机构人员 | 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 及时有及时检 | 卫健办 | 全覆盖 | 镇卫生院 | ||
所有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预检分诊、急诊科、感染科(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重点科室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采集和检验人员 | 隔天一次 | 卫健办 | 全覆盖 | 镇卫生院 | |||||
其余医疗机构除上述人员外的其它人群(含村医) | 每周两次 | 卫健办 | 全覆盖 | 镇卫生院 | |||||
其它医院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急诊科、门诊病房的地面、墙壁、物品表面。 | 两月一次 | 卫健办 | 不少于30份 | 每类样本均不少于2份,合计不少于30份 | 镇卫生院 | ||||
其它需要监测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 | 一月一次抽检 | 卫健办 | 同上 | 镇卫生院 | |||||
农贸(集贸、海鲜)市场 | 其它农贸(集贸、海鲜)市场从业人员 | 一月一次抽检 | 城建办 | 两月全覆盖 | 每次样本不少于10人,不足全采 | 镇卫生院 | |||
其它 重点 环节 | 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人员 | 四周一次 | 卫健办 | 全覆盖 | 镇卫生院 | ||||
民政服务机构 | 社会福利机构 | 四周一次 | 民政办 | 全覆盖 | 镇卫生院 | ||||
快递行业从业人员 | 一周一次抽检 | 平安办
| 两月全覆盖 | 每次样本不少于10人,覆盖单位不少于3个 | 镇卫生院 | ||||
镇卫生院 | |||||||||
国内高中风险区人员 | 14日内国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云返云人员 | 及时发现及时检测 | 平安办 | 全覆盖 | 有七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 | 镇卫生院 | |||
及时发现及时检测 | 平安办 | 全覆盖 | 无七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 | 镇卫生院 | |||||
其它重点人员 | 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与阳性物品接触的暴露人员 | 及时发现及时检测 | 平安办 | 全覆盖 | 镇卫生院 |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一月一次抽检 | 卫健办 | 不少于10份 | 镇卫生院 | |||||
车站工作人员及交通运输行业人员 | 一月一次抽检 | 应急办 | 不少于10份 | 镇卫生院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