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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泉府发〔2021〕14号

鱼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统筹利用10亩及以上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科室: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本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10亩及以上集中连片撂荒土地承包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通过集中整治,全镇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2021年4月10日至4月15日)。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的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科室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工作开展;驻村领导和村支部书记包地块责任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撂荒土地整治过程的相关工作。

(二)宣传动员、培训人员(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6日)。由镇党政办利用媒体、网站、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规证的意义及重要性,营造舆论氛围;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各村召开培训会议,组织宣传动员;印发宣传资料或致农民的一封信,加大对农业承包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夯实农村撂荒土地整治的工作基础。做好镇、村两级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重点是土地管理法、农业承包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重点整治(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6月27日)。

对全镇范围内所有10亩及以上的集中连片,地理地势位置较好,且具有良好耕种条件的撂荒土地进行整治。

(四)检查验收(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

在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结束后,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五)巩固提高(2021年8月以后)。对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治措施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农户连续1年以上弃耕撂荒的,由各村向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对承包经营耕地的承包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对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限期整改,不予发放所有涉农补贴;对损毁耕地的农户,责令限期恢复原貌,恢复前停发所有涉农补贴,拒不恢复的,由村集体收回并恢复。

(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保姆式服务。

(三)对农民不愿耕种,有没有进行流转的土地,各小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开展好整治工作。

1.要通过各种形式,租赁或购买机械设备,对10亩及以上的集中连片撂荒土地进行翻耕。

2.对不能排水或可自流灌溉的耕地,可利用有利条件栽种田藕、莲子、荷花等具有观赏性的水生作物。

3.对土地贫瘠,灌溉不方便,较干旱的耕地,在翻耕以后,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撒种草花等具有观赏性的作物。深秋时节,可撒种油菜籽、肥田萝卜等作物,技能保证耕地地力,又具有观赏性。

4.此项工作可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起来,由镇农服中心统一采购花种和作物种子,充分发挥农民主人翁意识,分发农户播撒种子,最大限度利用撂荒地,保障土壤肥力。

四、主要措施和保障

(一)成立机构,组织实施。成立镇由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十二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周礼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保文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黄作兵  纪委书记

                丁  帅  政法书记、副镇长

                胡  巍  副镇长

                刘文平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黄仲全  宣传、统战委员

                王俞富  党政办主任

黄维胜  人大办主任

刘  明  平安办主任

姚新轶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于海洋  财政办主任

温俊波  应急办副主任

周  文  社保所所长

颜  伟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扶贫办主任

陈  林  经发办副主任、工会主席

(二)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按照包片、包地块责任制的原则,各村驻村领导和村支部书记为农村撂荒土地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并负责业务指导。

综治办:负责在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处工作,协调化解在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纠纷和矛盾。

司法所:负责指导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合同签订,以及化解存在的纠纷,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负责做好《农村土地管理法》的法制宣传指导工作;参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财政所:负责统筹整合资金解决经费保障工作,参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所:负责做好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解答工作,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做好农村撂荒土地整治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参加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物;负责牵头制定全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调度各村做好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汇总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请求解决事项,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更换;负责农业承包政策宣传、咨询服务等。

党政办:服务全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政策法律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林业站:负责提供林地现有的林权及退耕还林资料和相关纠纷的调处工作。

附件:2021年鱼泉镇10亩及以上撂荒地各村地块划分责任表

                                                                       鱼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附件

2021年鱼泉镇10亩及以上撂荒地各村地块划分责任表

序号

村    别

责任人

合计面积(亩)

地块数(个)

地块名称

面积(亩)

1

三星村

黄作兵
江玉全

431.05

11

大田

14.2

邓家榜

14.5

老3组

63.25

老6组

35.96

老7组

61.81

老9组

69.11

杉树林

51.12

石皮沟

63.43

汤家榜

32.67

田榜梁

10

吴东头

15

2

建坪村

胡  巍
严海云

299.98

13

大地坪

58.4

公路外

17

滚子坪

41.82

黑堰塘

32.82

凉水井

10.6

刘家湾

23.5

罗家丫口

23.7

梅家坟

13.5

庙子岭

22.9

沙子湾

12.6

田坝

12.6

田当门

14.4

搾房

16.14

3

鹿鸣村

刘文平
胡朝清

231.44

8

曾家当门

18.37

付家当门

30.04

后榜

33.66

老七组

71.7

万家当门

15.68

小湾田

24.68

殷家岩

26.25

中榜

11.06

4

木瓜村

张保文
龚文华

139.38

10

八大鼓

13.98

背弯  沙田

10.59

传竹庙沙槽湾

22.54

大田外冯沙包

10.5

大田长干子

13.9

大弯丘

12.86

黄泥巴谭

15.67

田坝

11.91

新田邦田儿坪

15.41

炸子坡大弯丘

12.02

5

花楼村

张保文
陈耀桃

124.7

6

大路田

19.6

大田

37.7

门口尺田

10.6

青冈包

28

丫口田

14

秧田

14.8

6

白果村

丁   帅

胡远杰

103.5

7

茶树地

20.65

枫香田

17.22

过路田

13.89

连二坵

13.09

水井槽

11

田槽

16.01

周家田

11.64

7

望鹿村

黄仲全
罗谋全

50.6

4

大田

12.3

大湾田

10

冬水田

17.5

土地塝

10.8

8

茨菇村

胡   巍
万明方

32.01

1

小曹

32.01

9

八一村

张保文
唐辉平

24.5

2

哎脚

10.45

大弯丘

14.05

10

燕子村

黄仲全
李行俊

14.49

1

跨岩子

14.49

合计


1451.65

63


14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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