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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堰坪镇社区工作者补员转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相关办公室,故陵司法所:

根据市委社工部、县委社工部要求,到2025年,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社区工作者补员转聘工作。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量化考核、全面评价、稳妥推进”的原则。

二、转聘对象

有意向转聘为社区工作者的现任社区专职网格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乡镇禁毒社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司法矫正人员等。

三、转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可适当放宽。大专以下学历人员,需在聘任3年内提高学历至大专及以上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6.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7. 涉邪教和参与实施非法宗教的。

8. 其他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

四、转聘时间

2025年6月13日前

五、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由转聘人员现所在单位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考核评价,称职及以上为考核合格,纳入初步转聘名单,个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获得优先转聘资格。

(二)社区专职网格员及符合条件的社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乡镇禁毒社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由乡镇集中进行考核。司法矫正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县司法局汇总考核结果后交县委社会工作部。

六、工作专班

组    长:黄  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谭阳梅   组织委员

成    员:李祥成   百福社区支部书记

                  佘开均   党建办工作人员 

                  徐冬茹   民生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七、转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工作专班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人员档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确保考核对象身份、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考核转聘条件。

(二)考核预告。工作专班发布考核预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由所在乡镇集体研究后,给出考核结果。

(四)单位意见。经乡镇研究,提出转聘初步意见。考核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情形,一经查实,所在乡镇可直接认定其考核不合格,责任由考核对象自行承担。要形成《堰坪镇社区工作者补员转聘人员初步名单》,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县委社会工作部。

(五)县级联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信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对社区工作者补员转聘初步名单进行联合审查。

(六)形成建议名单。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考核转聘初步名单及联合审查结果,形成补员转聘社区工作者建议名单并下发。

(七)公示。乡镇对拟转聘人员建议名单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张贴公示之日的次日算起)。

(八)办理转聘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转聘的,按程序办理转聘手续,由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社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乡镇禁毒社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司法矫正人员等已签订合同人员在原合同期满后再续签劳动合同。转聘完成后,6月20日前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渝邻汇”系统。

八、转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核组成员与考核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核情况和考核对象的个人隐私;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三)严格失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考核情况失真失实、违反考核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保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组建考核转聘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考核转聘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转聘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风险研判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转聘工作的不稳定因素,确保转聘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管理,提升能力。要加强对相关转聘人员的管理培训,除履行原职能职责外,需提升承担社区工作综合事务的能力。本次转聘人员纳入社区综合治理岗,专职网格员转聘后,主要承担网格工作和综合治理岗其他工作;社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禁毒社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司法矫正人员等转聘后原则上原有职能职责、薪酬待遇、保障渠道保持不变。按《重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委社发〔2025〕6号),享受社区工作者其它相关政策。

(三)建立社区工作者有序进退机制。相关转聘人员合同期满后,按照考核流程符合条件者续签,不符合条件者退出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禁毒社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司法矫正人员薪酬资金渠道保持不变,原岗位服务期满后,原则上不再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新入职人员按照转聘程序和条件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

附件:1.堰坪镇社区工作者补员转聘人员初步建议名单

                   2.《告知书》(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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