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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鹿府发〔2025〕30号
关于印发《养鹿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根据《云阳县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制定本综合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养鹿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云阳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和《云阳县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等要求,结合我镇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5年9月10日—10月20日。
二、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二)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对畜禽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强制免疫,做好应免尽免。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云阳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要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要落实好秋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及散养责任片开展抽样送检,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秋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督促养殖、流通、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宣传普查,提升防控能力。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通过微信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抓好防疫监管,确保防控成效。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不报告疫情、不接受防疫监督、对规定禁止免疫的病种(如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等行为。
(五)抓好源头防控,推进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也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本辖区养殖场摸排,以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针对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开展净化工作。对监测阳性的畜禽,要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淘汰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扩散。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生物安全设施,如设置隔离栏、消毒通道、无害化处理设施等。严格执行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规定,减少疫情传入风险。推广科学的养殖模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保证畜禽营养均衡,提高机体抵抗力。加强养殖环境管理,保持圈舍清洁、通风良好。形成完整的净化档案,为净化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确保防控成效。
(二)全面推进“先打后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先打后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规模场“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迅速扩大“先打后补”工作覆盖面,提高规模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
(三)强化工作保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要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包括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提前准备秋防工作所需疫苗、试剂、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四)严格规范行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免疫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要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废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带好队。对本辖区的养殖农户逐一入户,做到“五不漏”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达100%。
(六)加强信息报送。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审核、报送相关防疫信息。秋防工作启动后,每天要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实时填报免疫信息,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必须在每周五12点前报送本周免疫数据。秋防工作结束前一周,要及时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秋防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秋防总结。
云阳县养鹿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5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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