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阳县养鹿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养鹿府发〔2025〕13号
各村(社区),各科室(队、中心),镇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云阳县养鹿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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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养鹿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机构 |
职务 |
姓名 |
电话 |
职责 |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
指挥长 |
王 骏 |
13896939622 |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3)负责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
副指挥长 |
张 波 |
13594871229 | ||
副指挥长 |
王明东 |
13896375937 | ||
成员 |
顾 予 |
13996664610 | ||
成员 |
刘 浩 |
18223779991 | ||
成员 |
颜国喜 |
18996649006 | ||
成员 |
彭自兵 |
13996588121 | ||
成员 |
柳术权 |
13594403456 | ||
办公室 |
主任 |
张 波 |
13594871229 |
负责森林防火的值班、收集、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日常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及各村(社区)护林员的管理考核,掌握森林防火动态、人员安全转移和救灾受灾情况,并按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
工作人员 |
蒲小山 |
18580833244 | ||
后勤保障组 |
分管领导 |
张 波 |
13594871229 |
负责扑火救灾人员生活及物资保障和接待上级领导来镇抗灾应急工作、慰问团事宜;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负责被紧急转移集体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负责森林防火物资的保管工作。 |
工作人员 |
李杰 |
13996688599 | ||
工作人员 |
晏勇 |
18290229587 | ||
火灾调查组 |
分管领导 |
张 波 |
13594871229 |
负责调查小规模火灾发生原因,积极配合县林业执法大队及县森林公安局的调查工作。 |
工作人员 |
蒲小山 |
18580833244 | ||
工作人员 |
刘 浩 |
18223779991 |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镇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县界、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所在村(社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林业组人员及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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