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养鹿镇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养鹿府发〔2024〕3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镇2024年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效的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了《养鹿镇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养鹿镇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范和指导全镇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养鹿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2.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1.养鹿镇的河流分布情况
我镇较大的河流是澎溪河。澎溪河是常流性小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98.1立方米/秒,最大径流量为697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为6.3立方米/秒,从开县县城流经本镇大同、青杠、宝寨、桐林、养鹿社区、同发、小寨等村(社)。
长马河是季节性河流,流经中山村和养鹿社区。
2.养鹿镇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我镇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夏高冬低,雨量夏丰冬少,具有旱、涝、风、雹频繁的特点。全年平均气温为18.7℃,无霜期304天,雨水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45.1毫米,最多年份为1752.6毫米,最少年份为785.8毫米。春季(3-5月)降雨量占全年的28%,夏季(6-8月)占41%,秋季(9-11月)占26%,冬季(12-2月)仅占4%。由于雨量较大,时间集中,极易暴发洪涝、山洪、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每年因汛期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上万元,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全镇经济的稳定发展。
3.养鹿镇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
我镇地处云阳西北部,地处云阳、开县的交界处,属典型山地地形,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属于川东平行岭谷区褶皱带。紫色土是我镇的主要土壤资源,其母岩是浅海相沉积物,以物理风化为主,加之岩层倾角大,故水土流失严重,易引起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
(二)经济社会情况。
养鹿镇位于云阳县西北边陲,地处云阳、开县的交界处,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距县城50公里,万开高速路民国场出口20公里、赵家出口17公里,长江一级支流澎溪河横贯全镇19公里,是全县三、四期农村移民重点乡镇,移民动迁5100人。全镇幅员面积56.14平方公里,南北宽8.93km,东西长11.75km,属典型的三峡山区地貌,最低海拔高程121m,最高海拔高程634m。
(一)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本镇境内山洪灾害较为频繁,损失较大的有四次:一是1982年7月16日至18日和7月29日。先后两次大暴,计48小时,降雨总达600毫米,澎溪河水猛涨,淹没了我镇的桐林坝、李家坝,河流两岸被洗劫一空,全镇损失粮食800余吨,牲畜死亡900多头,跨屋285间,经济损失217万元。二是2003年的9月6日,遭受特大暴雨袭击,造成14户30人房屋倒塌,毁耕地448亩,损失粮食28250公斤,毁公路25.8公里,塌方12处,垮库、塘13口,毁堰3720米。导致原玉河村滑坡70余亩、更新村16组滑坡80余亩,中台水库也出现严重跨坝,长达70米,全镇经济损失40万余元。三是2004年9月4日,由于上游开县降暴雨,导致澎溪河水猛涨,在短短的一天内,澎溪河水位上涨28米,导致场镇下街跨屋20余间,淹没了桐林坝、李家坝,300余亩佛手被淹死,全镇经济损失达80余万元。四是2014年9月1日,全县普降暴雨,养鹿镇也遭受暴雨袭击,造成414间房屋受灾、13间房屋倒塌,损毁农作物1725亩,公路66.7公里,青杠、大同、宝寨、小寨大面积滑坡5处,损毁塘24口,毁堰9360米、河堤2250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造成我镇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短时间下暴雨,二是上游开县下暴雨。三是雨量较大,下雨时间长,四是澎溪河河床低。因此,易引起澎溪河水猛涨,遭受洪水的洗劫,又因大部分是紫色土,其母岩是浅海相沉积物,以物理风化为主,加之岩层倾角大,故水土流失严重,易引起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
(三)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2.“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养鹿镇山洪灾害风险图,标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我镇危险区域主要有大同村、宝寨村和同发村、中山村。涉及行政村4个,人口4001人。
(一)组织指挥机构。
镇成立组织指挥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小组和2个应急抢险队,其人员组成见附件1。各村(社区)成立以村支书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个应急抢险队,每个村、组均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其人员组成见附件2。
(二)职责和分工。
1.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3.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包括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
五、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1.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和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2.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澎溪河要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二)实时监测。
1.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2.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3. 监测系统的设立:根据我镇实际,主要设立了20个监测点。其中18个点主要是观察滑坡情况,2个点采取人工观察溪河水位情况。
(三)通信。
本镇主要选取广播、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
(四)预报预警。
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根据气象部门信息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根据水利部门信息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根据国土部门信息发布。
2.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3.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1)。(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图2)。
5.预警方式:根据我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为手机短信;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六、转移安置
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4.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6.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7.转移安置纪律。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七、 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一是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二是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二)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在每年3月,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镇、村、组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三)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已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包括村(社区)负责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
1.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
对实施预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由有权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1)有条件组织防汛抢险而不作为,在防洪救灾工作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2)拒不服从防洪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紧急情况下的处置预案的;(3)截留、挤占、挪用抗洪救灾款物的;(4)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2.紧急转移纪律
各受威胁群众要听从指挥,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3.灾民安置纪律
各安置点要无条件的接受临时转移群众,镇、村两级要保障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附件: 1.养鹿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养鹿镇各村(社区)抢险队员名单
附件1
养鹿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骏
副组长:于永兵、王明东
成 员:彭杨、张波、顾予、谢春霖、丁方春、周海蓉、雷友明、刘兴国、林继国、凡玲、李佳、张帆、唐德伦、胡启红、胡开成、余进东、叶一奎
指挥部下设五个组,其人员是:
检测组:于永兵、瞿中传、刘军、谢春霖、李佳
信息组:杨云、李程、孟令云
转移组:彭杨、谭明江、刘兴国、雷友明、林继国、孙兴云
调度组:王明东、顾予、张小双
保障组:张波、周海蓉、丁方春、范勇
成立2个抢险队,名单如下:
1.柳锦春、于永兵、王明东、张波、顾予、丁方春、刘军、刘兴国、谭荐文、张茂琴、林继国、谭明江、唐迷、凡玲、晏勇、颜国喜、范勇
2.王骏、彭杨、杨云、石庆燕、瞿中传、周海蓉、雷友明、孟令云、孙兴云、罗超、李佳、董炳利、罗超、张小双、李杰、柳术权、唐从亮
附件2
养鹿镇各村(社区)抢险队员名单
养鹿社区:程秋荣、吴红、于茂、张永琼、赵宗成、周继才、卜东芳、汤会碧、卜东举、于少林、左长春、李兵、于奇平、周开文、李绪平
中山村:陈天桥、胡开祥、蒲勇、康开纯、陈登田、陈清和、熊德久、胡昌柱、周祥元、陈小云、汪定中、杨德宪、陈天浩、康天祥
新禾村:向守平、向世祥、刘家全、林贵柱、于英发、林益、陈群英、何大录、刘清明、向顺清、熊道举、向守清、向守春
同发村:胡体忠、于春江、王丽、向以成、向以志、于少东、于奇坤、 熊德富、于少响、赖家春、于光进、熊友平、刘春洋
小寨村:汪小波、于洪宏、陈光木、吴启远、阮庆丰、向以林、谭顺友、于奇富、于少众、于光举、刘朝兵、陈光云
大同村:谭媛媛、叶贵祥、吴兴富、石荣贵、贾尚万、石荣合、 陈光富、贾成学、陈云明、陈友益
宝寨村:陈代云、晏福首、 张伟、吴玉顺、黄德坤、赖家田 宋正均、陈代国、晏福首、陈仕力、李明兴
青杠村:叶宗香、刘洋、于放、汪钟莲、何先禄、于兴权、于奇林、宋均、林兆安、宋正学、喻世才、李明田
桐林村:于湖浪、于其斌、于光友、于奇富、向可珍、熊德仁、谭万国、范宗成、于波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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