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云阳府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根据年度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1.作为领导干部的学习重点内容。2021年,新津乡通过召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把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先后组织学习9次,干部职工参学率达100%。通过学习,促使领导干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全过程和各方面。
2.推进学习宣传“六进”活动。2021年,新津乡全面准确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通过专题宣传活动、院坝会、赶场日、群众会等形式,利用宣传栏、展板、标语、LED显示屏、微信群等载体,累计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活动22次,使辖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提高。
(二)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经济发展、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新津乡依法制止不合法市场行为,涉案企业和个人2起,使辖区市场行为合法化、规范化。
2.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对群众办事后无法当场拿到结果的,除必须群众本人到场办理的事项外,均由村(社区)干部代为办理、送达,切实落实“只跑一次”。已实现不少于100项基层服务事项在乡公共服务中心均可办理,不少于25项公共服务事项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所有只用身份证办理的事项均可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41号)要求,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备。2021年,新津乡对编制的规范性文件15个,均按照《关于印发<新津乡政府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新津委发〔2021〕33号)文件严格编制及发文程序。
2.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1年,新津乡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个,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指定专人负责合法性审核、报备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
2.推行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班子成员集体商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3.强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提升公开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2021年,新津乡通过网站、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布涉及司法、工商、民政、社保、教育、医疗等26个方面的服务信息,达到“办好事、好办事”的目的。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程序。2021年,新津乡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执法。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严惩涉疫物资假冒伪劣、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强化人员密集的场所、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防控。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执法监管工作。2021年,新津乡开展执法行为652件,处罚金额2.428万元。
3.创新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情理法”的统一。在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溯、可监督。2021年,新津乡制定了《新津乡行政执法举报、控告制度》《新津乡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新津乡行政执法考核制度》《新津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四项制度。
(六)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1.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2021年,新津乡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1次。通过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解决“出庭不出声”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
2.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推行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备案、统计、通报、考核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云阳行动在新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完善大调解体系,继续抓好信访积案、陈年老案等“疑难杂症”调解工作。做好涉疫群体教育疏导、源头管控等工作。2021年,新津乡各级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件,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工作目标。
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3.加强普法宣传。2021年,新津乡广泛开展“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宪法法律宣传学习“六进”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反诈、保护长江、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基层治理”4个方面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新津乡根据《云阳县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关键节点,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一劳动节、“6·5”世界环境日、“7·1”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8·1”建军节、9月开学季、“10·1”国庆节、“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高标低配”现象。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个别人员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水平不高。
(二)执法行为欠规范,存在制度执行“两张皮”情况。法治制度建设和执行上存在偏差,“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没有得到深入贯彻落实。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未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依然存在。在执法过程中偶有执法程序不规范的行为,易导致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发生。
(三)法治主体责任有缺失,存在履职不到位现象。个别科室在办理事项时未按工作规定及时、准确办理相关工作,对于自身职责没有履职到位。
四、2022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2年,新津乡将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国家、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乡统一认识,对标对表推动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年度目标。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细化措施,优化指标,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作用。
(二)统筹指导监督全乡行政执法。完善相关制度,合理优化机构、人员编制、执法衔接等事项。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优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扩大法律服务范围,加强高端法律服务引进力度。加强多调联动,进一步优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细做实普法工作,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云阳县新津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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